近日,深圳北火车站近日发生一起“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事件,引发广泛关注。4月20日,深圳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旅客吴某某(女,43岁)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其行为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
诚然,本次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类似“高铁阻门”行为时有发生,比如2018年1月5日,G1747次列车在合肥高铁站即将发车时,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师罗某以等待丈夫上车为由,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事后,罗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合肥市庐阳区教体局对罗某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并要求其所在学校整改教师队伍。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更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高铁运行的时间,可谓是“分秒必争”,而车门关闭涉及复杂的调度安排。本次事件中伸腿挡门严重干扰了高铁关门。“一步错”,步步错,就如同在精密运转的机器中投入一颗石子,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导致整条线路列车延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如果事态更严重,则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威胁众多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眼下,对于任何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底线,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从法律层面来看,阻止高铁关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吴某某的行为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一点也不冤,是法律对其行为的应有惩处。
本次事件中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思想上强化规则意识。规则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公共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日常出行,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规则,不能为一己私利而破坏公共秩序。无论是乘坐高铁还是其他交通工具,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行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只有每个人都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全。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违规行为,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强化规则意识,共同守护公共安全。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让遵守规则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公共安全无小事,规则红线不可触碰。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文/苗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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