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相关规定,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能获得一个公办学校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依据相关要求,我县小学招生按照乡镇、片区划分学校招生范围。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平稳、有序、全员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面向每一所学校,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一)城区学校申请条件

城区小学招生分户籍、优待、随迁三类,分批依次招生,进藏干部子女、港澳台子女等相关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各类招生。各类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类:户籍学生

适龄儿童户籍处于城区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按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范围申请入学。对于2025年6月30日后户籍迁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县教育局将依据城区学校学位空缺状况,遵循相对就近原则,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优待子女

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省市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荣获三等战功或二等功及以上功勋荣誉表彰的退役军人子女等群体的适龄子女,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填写《天全县2025年小学招生各类优待对象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连同报名入学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政务大楼804办公室)审定备案。

第三类:随迁子女

指父(母)到户籍地外工作(务工、经商),并随父(母)到工作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其入学条件如下:

父(母)均需持有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且具有务工(经商)单位在人社部门购买职工社保6个月及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此外,根据父(母)工作性质,还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务工随迁:需提供父(母)在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务工合同。

2.经商随迁:需提供父(母)在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内已办理6个月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营业执照》,及实体店正常营业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农村学校申请条件

农村小学按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原招生范围不变。招生对象及要求原则上参照城区学校执行。

四、招生范围与流程

(一)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划片招生,户籍学生入学以户口所在区域为依据;符合优待的学生,按程序申请办理入学;随迁子女原则上以父(母)工作单位地址或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区域入学为依据。同一适龄儿童同时符合城区各类入学条件的,原则上按优待、户籍、随迁依次优先入学为依据申请入学。城区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城区一小:城厢镇西进桥小沟以东,建材路以西,天全河以北,环城路以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见图示)。


城区二小:城厢镇白石村、原十里村、原西城村、原黄铜村、沙坝社区和军城社区(见图示),以及思经镇进步村1组、2组、6组,现小河镇沙坪村3组和5组(原小河乡沙坪村4组、5组、11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城区三小:城厢镇梅子村、两岔村、龙尾村、马溪村,县城区居住范围(见图示)为建材路以东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城区小学入学流程

1.入学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提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等发起入学申请。家长填报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第一批次(户籍、优待入学申请):6月17日至6月1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需通过指定网上平台申请入学。

第二批次(随迁入学申请):7月1日至7月3日。

2.资格审查

学生及家长完成网上入学申请后,县教育局组织各招生学校审核人员,对家长填报的内容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和复审。

通过:参与下一步录取或摇号。

未通过:家长可通过省网系统提示再次修改并提供佐证材料另行选择学校填报。

3.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原则上,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各学校将直接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若学校学位已满,则不再开展下一批次入学申请与录取。

第二批次:各学校对随迁入学申请进行审核后,若符合招生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剩余招生学位数,学校将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学位数,则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摇号确定录取名单(摇号由相关学校负责组织,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告)。摇号结束后,未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另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重新申请入学。

4.报到和确认

7月25日前,各批次被录取的学生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登录,并扫描学校生成的二维码确认报到(二维码将在各小学校门口和天全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逾期未进行报到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农村小学招生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我局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拟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提前对本学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登记,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招生对象后,及时通知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报到入学,务必在8月30日前完成招生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将招生结果导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五、计划学位

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标准,小学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具体以《天全县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为准。

咨询电话


附件1:天全县2025年城区小学

入学申请上传材料清单

一、第一类学生入学必传材料

户籍材料: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的户口页及同一户口簿的首页,共2页图片。

二、第二类学生入学必传材料

(一)户籍材料: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的户口页及同一户口簿的首页,共2页图片。

(二)优待证明材料:经审核盖章的优待审批表图片。

三、第三类学生入学必传材料

(一)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传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页及同一户口簿的首页,共3页图片。

2.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未在同一户籍,上传适龄儿童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同一户口簿的首页、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图片。

(二)居住证材料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于城厢镇有效居住证图片。

(三)务工或经商佐证材料

父母(法定监护人)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实体店图片。

(四)社会保险证明

父母(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在人社部门购买的职工保险证明(需县人社部门加盖鲜章)图片。

附件2:天全县2025年小学

招生计划一览表


供稿: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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