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通川区地名文化内涵,彰显自然、人文特色,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四川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23〕96号)文件精神,通川区民政局拟建立《达州市通川区乡村地名采词库》,对各类乡村地名词汇进行储备,用于指导、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地名采词库信息。

一、征集内容

乡村地名采词库一般包括街路巷、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桥梁等基础设施命名,本次征集主要集中在街路巷的乡村地名为主。按照地名命名原则,推荐乡村道路名称的乡村地名。

二、征集要求

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统一,充分挖掘并发挥地名的社会服务和文化赓续功能。城市采词,立足城市历史底蕴,着眼城市发展方向,拓展城市功能,助力城市现代化建设。乡、村两级采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和历史沿革,因地制宜,做到一镇一村一特色,着力留存乡村人文历史底色。优先挖掘采用历史地名或面临消失危险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有效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延续地名文脉,促进地名文化遗产实体化再现。

1.地名采词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主题鲜明、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代表性、协调性、传承性;

2.地名采词要符合本地域特色,体现地名特征、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品产业、民俗习惯等方面内容,寓意深刻,富有个性;

3.地名采词要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一般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及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4.用字准确规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及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产生歧义的字;

5.不与通川区区域内现有地名名称重名、同音;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地名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三、征集时间:长期。

四、征集方式:本次征集请填写《达州市通川区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方式:0818-2147774

五、注意事项

1.来稿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表),稿件一律不退。

2.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地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本次征集信息多多益善、条数不限。感谢您的积极参与、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做好通川区“乡村著名行动”工作。

附件:达州市通川区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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