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嫱 通讯员 张晓明 陈晓宇)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就关于资格认证办理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以下简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一年至少要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认证有效期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时间的次月起开始计算。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超出认证期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目前,认证方式和渠道包括大数据认证、手机刷脸认证、现场认证和上门认证。

青岛市人社部门创新推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大数据认证服务模式,通过大数据认证平台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行为轨迹进行比对分析,平台自动判断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并自动完成认证,不需要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任何操作。目前,这种无感自动认证服务基本覆盖青岛市绝大多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对于少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大数据认证平台无法获取其行为轨迹并自动完成认证的,需要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自主认证。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本人登录“爱山东”手机APP或“爱山东”微信小程序,进入“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块,点击“本人认证”,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后完成认证;二是登录本人电子社保卡,在首页“人社办事”里找到“社会保障”,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操作,进行人脸识别后完成认证。

青岛市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本市就近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进行自助或人工认证。对于领取青岛市社保待遇的高龄老人、重症病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联系青岛市就近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在境外居住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APP进行刷脸认证,或者到使领馆申办《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后,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证明或该审核表邮寄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为确保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时领取待遇,对于领取资格认证即将到期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人性化设定了3个月的预警期,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自主认证。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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