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就相关焦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女职工怀孕了,用人单位就能调岗降薪?

赵某于2022年1月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任工程师,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赵某参与项目期间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项目岗位津贴,等待项目期间仅领取基本工资。

2023年2月,赵某告知公司自己怀孕了。公司未与其沟通便直接宣布“赵某退出所在项目组”,赵某反对无果后未再上班。后来公司以未参与项目为由,只给赵某孕期发放3000元/月的基本工资。赵某不同意并申请仲裁。

两部门介绍,本案中,公司要求赵某退出所在项目的行为,既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等待项目期间的情形,也未征求赵某本人同意,更未经医疗机构证明赵某存在“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情形,属于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变相调整孕期女职工岗位的情形。

同时,该公司以赵某未参与项目为由降低赵某孕期工资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公司按照赵某“基本工资加项目岗位津贴”的标准、即17000元/月补齐赵某的孕期工资差额。

两部门明确,用人单位应注意依法保护女职工尤其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孕期女职工能够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并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不能通过变相调整工作岗位、提升工作强度等方式侵害其权利,也不能违法降低其工资及福利待遇。

女职工孕期被无故调岗或被迫离职,可以主张哪些损失?河南交通广播《法治60分》百强律师团成员、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华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李华阳律师:女职工孕期被无故调岗,若调岗后工资降低,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孕期期间的工资差额;女职工孕期被迫离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解除,可主张双倍赔偿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女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导致女职工产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等损失,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应缴未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损失。

法律如何保护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李华阳律师: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工资或福利待遇,若女职工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岗,确需调整的,须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适应岗位,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夜班劳动,且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

女职工在产期,基础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不得以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哺乳期,婴儿1周岁内,女职工每日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30分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高强度劳动或夜班;用人单位不得在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资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孕期,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岗吗?

李华阳律师:劳动者的劳动岗位、薪金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岗、降薪。用人单位更不得以怀孕为由擅自调岗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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