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曹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死亡,王某的父亲与母亲常某已白发苍苍却因这场事故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两位老人不仅承受着丧子之痛,还要照顾不满一岁的孙子女,失去家中的顶梁柱后,生活陷入了困境。经济阳法院审理,判决曹某赔偿王某一家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11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查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曹某已年近七十,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每每看到王某母亲泪眼婆娑的哭诉,执行干警并未放弃,通过多种执行方案,多管齐下、合并发力催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干警徐志强、郭凯往返被执行人住所十余次,但曹某一直逃避执行,查无下落。

执行干警又通过查询曹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在判决审理期间曹某有一笔六万的入账记录和提现记录,通过查询转来账户发现是X某转入的,经向当地派出所调查曹某的家庭关系,查到转款人是曹某的女婿,遂对曹某的家人做释法说理工作,催促曹某应尽快履行。

曹某称如果王某一家同意10-20万元赔偿金,就立马拿钱,但死者的母亲常某多次情绪激动的向法官哭诉,面对常某老来得子又丧子的悲痛心情,执行法官承诺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给王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法官助理秦时忠仔细研究判决过程,发现该案王某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但案件并未追究曹某的刑事责任,仅以民事赔偿进行了诉讼。经王某一家向起步区交警队、天桥区检察院、济南市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对曹某多方施加压力,又经过执行干警徐志强、郭凯多次做曹某家人的思想工作,曹某的几个女儿同意共同筹措资金替父亲偿还死亡赔偿金,最终在多重部门施压下,曹某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赔款金太高,自己的家庭实在承担不起。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近70岁的老人,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并没有保险,以致所有的赔偿金都需自己支付,作为一个农村普通家庭来说,100多万的赔偿金数额巨大,已属天文数字,以致曹某有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想法。在执行干警的多重施压下,再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理教育工作,曹某的几个女儿主动承担起偿还赔偿金的义务,终于多家筹措款项50万元,王某一家知晓曹家的家庭情况,最终同意了曹某的意见,案件圆满结案。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民生案件牵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济阳法院始终贯彻温情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坚持维护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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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小编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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