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伟律师代理的澳门太阳城集团代理开设赌场案落下帷幕,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退还多扣押的钱款,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一、本案系澳门太阳城集团系列案件
几年前,澳门太阳城集团相关人员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判刑,但该专案并未结束,澳门太阳城集团在国内发展的股东级代理或大代理仍然被列为专案追诉对象。
本案当事人曾在澳门太阳城集团开设代理账户,因此被指控涉嫌雇佣他人并招揽境内人员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与赌博,涉案赌资约为4亿元左右,获利约500万元。
二、本案证据不足,律师无罪辩护
律师介入时,案件已经被移送法院审判,由于当事人有过开设赌场罪前科,本次赌资金额特别巨大,获利金额较高,极有可能面临7至8年左右的刑期。但是,律师通过对全案证据的分析,认为案件已有证据存在较大的问题,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采取两层防御的辩护方案,先以证据不足争取无罪处理求其上,再以退而求其次考虑认罪认罚得到缓刑处理得其中。
三、一次庭前会,三次正式庭审的交锋
本案由于律师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的争议一直较大,公诉人从庭前会直至最后一次开庭一直在补充证据材料,辩护人则是见招拆招,始终能找到案件存在的大量问题。几次庭审,律师认为案件主要的问题有:第一,指控逻辑错误,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和证据证明的事实无法对应;第二,关键的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实,如当事人代理赌博网站,但是赌博网站电子数据未固定等等;第三,到案赌客的证言证明力较低,部分行政笔录未转化等问题;第四,关键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存疑。通过这几次开庭,检察院与法院有通过延长审限继续补充侦查的趋势,案件久拖不决会对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失。
四、以打促谈,当事人最终获满意处理结果
在当事人的授权下,辩护人再次与检察机关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出本案用于量刑的事实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当事人自动投案,在庭审结束前能如实供述的可以认定自首;二是当事人主动上缴的违法所得只是为了获得取保,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违法所得数额与上缴一致,应当予以退还;三是当事人并非累犯,仍有适用缓刑的机会,希望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到本案的特殊之处,在当事人愿意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适用缓刑。办案机关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后,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建议。当事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前提下,获得了缓刑适用的机会,并且能够取回之前主动上交的钱款,重新回归家庭和工作。
至此,本案的辩护工作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