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安徽省首本自留山“三权分置”经营权发证及金融授信签约仪式在旌德县举行。
据了解,此次自留山经营权发证面积为19亩,金融授信金额为5万元,山场位于兴隆镇三峰村高山组,经营期限至2057年12月31日。
所谓“三权分置”,就是将自留山林地长期使用权分为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赋予自留山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受政策限制,自留山经营权过去不得转让,只可依法继承,很大程度限制了农户发展林业经济。
“我们村老年人偏多,闲置的自留山大约有1500亩。”三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汪义华告诉记者,“现在放活林地经营权,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山场外包,每年收取分红和租金,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山场也得以合理利用,这是一个很好的创新。”
旌德县林业局副局长程丽介绍,该县近年稳步推进自留山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明晰三者关系,让生态资源得到更加科学、高效地利用。同时,在自留山融资担保方面取得突破,激活了林农、林企发展林业的动力,为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注入强劲的资金活力。
“我们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林业改革的新路径、新模式,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程丽说,将根据试点经验,出台自留山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林业经营主体需求在全县推行,为全省林业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记者 张敬波 通讯员 张成 吕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