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和同事们聚餐,无意间就说到了小时候在田间抓鱼、捕虾的事情。一下子大家都来了劲头,纷纷回忆起之前的快乐童年,同时也勾起了大家肚子里的馋虫。

也的确,过去很常见的“野味”,在今天变得很奢侈了,不仅难得吃到了,有的花钱也吃不到了,因为部分都已经成为了保护动物了。

今天就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农村正在消失的“野味”,看看大家都还吃过哪些。

消失的乡野美味:那些年我们吃过的“野味”去哪儿了?

一、山坑螺

不认识的会以为它是钉螺,实际上它是一种比田螺更美味的河鲜。记得在以前,用竹篓往溪里一沉,第二天就能捞出半篓山坑螺。


当时我们小伙伴,到了夏天的晚上,常去溪边的岩石边上摸它,一晚上能摸数十斤,一些拿来食用,一些拿到集市去卖钱。

这种指甲盖大小的螺蛳曾是南方溪流的“原住民”,肉质清甜无泥腥味,用紫苏和辣椒爆炒后,是农家餐桌上的“下饭神器”。

但是如今却越来越少见了,在我们这里偶尔能见到有人卖,价格可比普通的螺蛳贵多了。但是识货的人从不手软。

二、河虾

“小时候在稻田里摸河虾,裤管里都能装满。”

我的同事这样说,这个也并不是夸张,在当时河里的一些草丛里面,都是各种河虾。用简单的簸箕,一下午都能捞到好多。


可是现在连小虾苗都少见了。在我的家乡这边就是如此,河流里面很多的鱼都不见了。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药的大量使用。河虾对水质要求很高的,可是近些年大量使用毒死蜱等杀虫剂会抑制河虾的神经传导,导致其无法蜕壳而死亡。

江苏某稻田监测显示,喷洒农药后三天内,河虾死亡率达75%。

三、黄鳝

这个曾是稻田里最常见的一种鱼了。在春耕的时候,大人牵着牛在前面走,小孩子即跟着在后面,然后就会不断的把泥巴里面的黄鳝翻出来,这个时候只要眼疾手快,就能抓住它们。


这也是我小时候最爱干的事情了,因为抓回去的黄鳝,母亲会清水养几天,把肚子里的泥巴等排干净了。然后用土茶油爆炒盘龙黄鳝,非常的下饭。

可是现在我们这里的黄鳝,都要七八十一斤了。而且这还未必是野生的,很多都是人工养殖冒充的。之前我买过几次,都上当受骗了。

四、甲鱼

“去年在山里捡到只甲鱼,邻居说至少值800块。” 可是有见多识广的村民却发现,这不过是珍珠鳖,也叫它佛罗里达鳖,换言之它是外来物种,并不是我国本土的甲鱼。


以前农村的河边、水塘、稻田附近,常常发现甲鱼,当时很多人感觉甲鱼没啥肉,一般不吃它。可是如今的野生甲鱼,在很多地方都快要绝迹了。

我是很多年没在家乡发现野生甲鱼了,有的话也是养殖的了。

五,野兔。

这个在过去是农民很讨厌的一种动物,因为它的破坏性很强,专门偷吃农民种植的农作物。


不过在当时农村的猎人也多,有时候就去山里打野兔、野鸡等。他们也不完全自己吃,多数是会拿去卖掉,或者是送给邻居。以前我的邻居刘大爷,就是个爱打猎的好心人,经常送我家野兔。

但是现在大家也知道,野兔数量少了,而且还成为了保护动物。原因在于农村的环境遭到了大的破坏,高速公路和工业园区切割山林,野兔的藏身之处越来越少。

为了保护野兔,它已经被列为“三有”保护动物,甲鱼中的中华鳖被纳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但非法捕猎仍屡禁不止,2023年全国查获非法甲鱼案件1200余起。

六、田鸡

田鸡就是指青蛙,在以前夏夜蛙声吵得睡不着,现在想听都难了。在当时,小孩子还常去河边、稻田里钓田鸡,你们干过吗?


田鸡(虎纹蛙)曾是稻田害虫的“天敌”,但因肉质鲜美被吃到濒危。如今,田鸡也是保护动物了,抓田鸡要判三年,谁还敢碰?”

虎纹蛙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20只以上即构成犯罪。2024年广东两名男子因捕捉19只田鸡被刑拘。

“这些野味消失,是大自然给人类的警告。” 有专家分析指出,农药污染、过度开发和非法捕猎是三大主因。

数据显示,我国淡水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是陆地生物的两倍,而农村野味的消失正是这一趋势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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