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将路上其他行人与车辆置于危险之中。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去看看发生在来宾市的这两起令人警醒的醉驾案例,了解背后的严重后果。

4月12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联合良江镇派出所在兴宾区良江镇良江街开展整治行动。20时48分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桂R****1号牌的红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朱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询问,朱某称自己晚饭时喝了一瓶啤酒和一杯白酒。明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却心存侥幸,实在不应该。

没过多久,21时36分许,一辆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驶入执勤点,执勤交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面对交警询问喝了多少酒,刘某晕晕乎乎,只含糊说喝了一点,很明显已喝得酩酊大醉。更严重的是,刘某不仅醉驾,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也未悬挂车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刘某做出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并将他们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固定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朱广燕

视频:朱广燕 庾 璇

来源:三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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