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据中国新闻周刊日前报道,吕德文在多地调研发现,由于“过度留痕”的工作要求,几乎每个乡镇、每个村都要找一个专门写文字材料的人。
某小学教师说,“网络防诈、防溺水、用火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都需要老师教导,老师要对这些教导内容做记录,并且这种教导和记录不是一次性的,可能每隔两个星期就要重申一下,然后反复记录”。此外,学校要求这些记录全部由教师手写。
在“过度留痕”的要求下,不少“痕迹”实际是通过造假完成的。南部某村一名村干部说,村里有一些土地已经难以恢复,却仍要恢复并拍照留痕,无奈只能作假。“有些农田是靠海的,过去海水倒灌不那么严重,但是现在海水倒灌严重了,土壤改变、水质改变,已经种植不了了,怎么恢复?没办法,还是用挖土机去整地,然后一排一排插上番薯。” 为了拍照留痕,村里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最近一次翻整土地、插番薯就花费了大约10万元。
可以说,无论是在机关,还是在乡村,恐怕都有不少人困于“留痕”当中。而这样的“留痕”,不仅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流程,而且还可能陷入内卷之中,以至于有的地方和单位“留痕”都能留出新高度、新花样。
其实,大家都能认识到“过度留痕”的危害,也能识别什么是“过度留痕”,但是想要彻底根治这种“过度留痕”,却还是有些难度。
一者:避责。这可能是最直接的因素,特别是有些会议、活动方面的记录、拍照,明显就是如此。正如前述教师所说,假如学生在学校出了什么问题,比如在学校里摔倒磕碰了,或者是坐电瓶车上学时没戴头盔出了问题,家长来问责学校,学校就可以拿出手写记录,证明学校就这些事情教导过学生。
对避责影响最大的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检查考核;另一种是问责追责。这两种都可能对“留痕”提出要求。虽然说强调不以“留痕”为主要依据,但一旦有了什么问题,完全没有“留痕”,恐怕也是有嘴说不清,而有了“留痕”之后,至少可以提供。这也是当前一些基层干部仍然自我加压“留痕”的心理写照。
二者:懒政。主要表现为一些检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懒政。也就是说,为了自己更为省事,一些检查者、监督者、管理者,往往都要求被检查监督管理的对象自己提供相应佐证。
比如做了什么工作,要自证做了;比如发现某某问题,要自证没问题。这样的自证,对于检查监督管理者来说,当然就会简单、舒服得多,只需要被检查监督者拿出来即可,如果拿不出来,就可能是个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检查监督管理喜欢坐在室内看台账资料?
三者:政绩。关于“过度留痕”,对于热衷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者来说,觉得是一种“政绩”。比如,某某工作如果有很多的“留痕”,有的上级就会觉得自己的工作部署在基层得到了落实,自己提的要求是正确的、有创意的。还有,作为有的基层,也会想着以“留痕”的政绩来向上邀功请赏。
如此,“留痕”成为一项专门工作。文字材料工作也成为一项专门负担。
其实,真正的“留痕”本是落实工作的痕迹,本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数据。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因为“过度留痕”制造了不少数据垃圾,特别是那些弄虚作假的数据,不仅增加了基层负担,而且让工作脱实向虚、助长形式主义,还会大大干扰正确科学的决策、脱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