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发布西区敏华智能家居厂“9·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这是一起令人唏嘘的事故......
根据报告,2024年9月20日16时47分许,大亚湾区西区敏华智能家具厂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其中驾驶员周某刚取得驾照15天,与死者陈某慧系母子关系,周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驾驶员驾驶经验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车辆伤害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报告,2024年9月20日14时许,粤BFG881驾驶员周某到达敏华爱蒙睡眠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进行装货,随车人员为陈某慧。
16时44分货物装车完毕,车辆行驶至装货区拐弯处,因车辆太长,周某经过2分钟尝试之后仍未能将车辆驶出,16时46分48秒,随车人员陈某慧下车为周某查看车辆方位,先到车旁查看,然后到车头右侧查看,16时47分04秒,周某突然向后移动车辆,导致车头挤压陈某慧至过道的围墙上,16时47分38秒,周某立即下车查看陈某慧情况,然后拨打了120和110,陈某慧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陈某慧,女,系驾驶员周某的母亲。周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24年9月5日,准驾车型为B2,实习期至2025年9月4日,按规定实习期内可以单独驾驶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但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经调查,当天周某未上高速公路行驶,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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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其中,陈某慧,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责其责任;周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敏华智能家居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消除车辆通行路线规划不合理的事故隐患;
未安排专人对厂内运输车辆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约谈并依法处罚;深圳市丰伟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粤BFG881车辆实际所有人周某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的问题,建议由区安委办函告深圳市龙岗区对其依法作出处理;深圳市惠昌物流有限公司未通过物流公司对接,将运输业务直接交由周某运输且未与其签订委托运输合同的问题,建议由区安委办函告深圳市龙岗区对其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