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一旦被滥用,将是百姓的灾难!
近日三河市广告牌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把当地的商户弄得苦不堪言,有人把广告牌换来换去,折腾了两三个来回,赔钱又赔时间,还影响生意。本来就不景气的实体店生意,经过这么一折腾更是雪上加霜。
而当地的负责人只说这是照章办事,至于广告牌谁出钱,生意有影响没有人对此事负责。如果商户不换,会有人上门盯着着你换。总之一句话:不换不行!
此事在网上发酵,引发网友一顿嘲讽。同时,网友还P了很多恶搞照片来表示对这事决策者的讽刺。
作为一个地方决策者,不允许商家的广告牌有红、蓝、黑等三种颜色,理由呢?如果为了城市的美观,大可不必。这种“面子”工程,不重要。百姓能否安居乐业难不比“面子”工程重要吗?
关于三河颜色事件,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真是大快人心!
人民日报、人民网接连发文,把三河颜色事件批得体无完肤:商家招牌禁用“红蓝”,城市治理不能如此要“面子”。
正常人都觉得这次的颜色整改事件,有悖常理。医院的红十字标志也被改成了绿十字;红色的“人民公园”也被改成绿色的“人民公园”,对此,有网友问,血液是红色的,要不要改成绿色的?
真不知道,当地的负责人是怎么理直气壮地让商户执行这个奇葩的决定的。
但凡有点责任心的人不会用这个奇葩规定来折腾百姓。
截至目前,当地需要更改的商家有3100多家,已更改1800多家。一块4米*1.2米的广告牌,镶嵌4个字,费用大概2000元,相当于租户半个月的租金。
本来生意就不好,这么一改,要多花钱,店铺的特色没有了,也影响客流量。
如今,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换下来的1806块广告牌的费用估计也是由商家自己买单。
人民日报发文痛批:商铺招牌是商户招揽生意的“名片”,也是体现商铺经营特色的标识,是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招牌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使用什么颜色,商家有自主决定权。
“城市治理,不能光看“面子”是否光鲜亮丽,更要看重“里子”是否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有助于安居乐业。”人民日报如是说。
人民日报4月15日再发文,内容如下:三河市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他们吸取教训,全面整改。
截至4月15日,此事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没换广告牌的商家很幸运,省下了一笔费用,已换的商家叫苦不迭,不知道后续有没有补贴,有没有人为这个错误的行为买单?不知道类似的事情会不会发生?
以后我们普通老百姓再遇到类似的奇葩事情时,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员,只要自己没违规,没违法,没违背公序良俗,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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