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推行店招 “禁色令”,强制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色,持续引发关注。
4月1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等问题,廊坊市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
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同时健全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前,中国广告协会、人民网、新华网等机构和多家媒体也持续关注和发声。
店招“禁色令”,明显越位!
此前,有网友称河北省三河市多家商铺更换招牌颜色,红色等底色被“禁用”,一张招牌变为绿色的蜜雪冰城照片广泛传播并引发热议。
4月8日至10日,人民网记者走访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月11日、13日分别刊发《强换商户招牌,当心砸了营商招牌》《三河强换商户招牌,需给公众一个交代》两篇评论文章。文章指出,相关部门无论出于何种考虑,都应慎重“整改”。一旦突破边界、越权行事,则可能涉嫌违法违规。
4月14日,中国广告协会公开发声称,城市需要多彩和活力,强制性用“红、蓝、黑”,或者强制不许用“红、蓝、黑”,明显违反事物规律,终将成为笑柄。
中国广告协会指出,城市店招管理应该遵从市场规律。店招作为商业广告的重要形式,它不仅是店铺的标识,更是品牌传播的有效载体。在三河店招事件之前,也有不少城市发生过类似情况,中国广告协会标识专业委员会也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过意见,呼吁有关管理部门重视广告店招规律和功能作用,尊重店主的创意。
中国广告协会认为,城市店招管理应该反对形式主义,坚守法治思维。中央一再强调反对形式主义,而不顾实际情况,仅凭个人或者少部分人的好恶,“一刀切”地决定一个城市的广告店招颜色,可谓形式主义典型。城市管理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但这不应成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理由,对城市店招进行规划,规定一定的规格、材料、安装规程、安全标准、维护维修等,这些必要的管理,群众能够理解和接受,但是如果连店招颜色、字体、样式都要统一管起来,则明显管理越位了。
真相如何?需给公众一个交代
此次禁用三种颜色的规定,从何而来?近日,《南方日报》一篇题为《禁用“红蓝黑”给城市添不了彩》的文章指出,当地城管部门并未作出明确解释,也未提供相关文件,只通知商户说是“城市规划的需要”,既无道理,也无法理,更缺少后续的补偿措施,这样的奇葩要求怎会得人心呢?问题出在哪里呢?抛开方案是否科学,是否征求了市民和商家的意见,有没有决策者凭个人喜好“拍脑袋”等诸多疑点,即便这座城市可以用尺子和色卡去反复度量,最终造就一款精美的“工艺品”,但在我们的想象中,却似乎怎么也找不到人的痕迹。
4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评论文章《商家招牌禁用“红蓝”,城市治理不能如此要“面子”》,指出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后,从报道看当地似乎有所调整,一些商铺招牌已经重新更换。知错就改、听取民意是好事,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回应:招牌为什么要拆?是否经过合法合规的流程?谁来承担商户被迫更换招牌的损失?出现了问题、发生了舆情,躲闪不是办法,不能奉行“拖字诀”。把问题讲清楚,真心实意面对公众,才是正确姿态。文中指出,期望当地能深入调查、公正处理,给当地商户和公众一个交代。真诚希望有关部门少一些轻率,多一些慎重,让城市治理既有“面子”,更有 “里子”。
同日,新华网发布题为《权力岂能如此任性》的评论,指出城市治理如同儿戏,将权力任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件事上,公众反感的正是相关部门的这种对权力的滥用。据媒体报道,这几天一些商户还留着拆下的招牌,被问及原因,有商户称:“万一又能用上了呢?”“万一又能用上了呢”,是群众对滥用权力反复折腾的无奈,应该引起进一步的反思。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明确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于各地各部门来说,杜绝类似闹剧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治理回归服务本质。
综合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等
原标题:《三河“禁色令”越位,主要负责人免职!央媒批闹剧:少些轻率,权力不可任性》
栏目主编:张武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李林蔚 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