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一、婚房可能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1、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
如果婚房是女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买且明确赠与女方
如果女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房,且明确约定(如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为女方单独所有),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该房产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
3、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房归女方单独所有,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婚房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共同出资购买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无论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只要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后收入(如工资、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的规定,如果女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离婚时房产一般归女方,但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给予男方补偿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需书面证据)。
我们办案离婚案件实务中,因房产产生争议的不胜枚举。为了尽量避免这些争议,李晓娟律师建议:
1、保存好婚前购房的付款凭证、婚后还贷的银行流水等,这些是证明财产性质的关键。
2、父母出资或夫妻对房产做出约定的,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避免争议。
3、涉及大额财产时,建议提前咨询律师,根据个案设计法律方案(比如,通过婚前协议、赠与公证等方式明确权财产属)。
总之,婚房的归属需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则综合判断,建议通过协议约定和证据保留,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