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园各产业园区:
为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特色产业园(以下简称“特色园”)建设,更好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京科发〔2023〕9号)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特色园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中关村丰台园范围内科技园区的运营管理单位(2023、2024年已纳入中关村特色园体系的园区此次无需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特色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空间规模:土地或空间资源应依法取得、产权清晰,四至范围明确,原则上规划建设面积或规划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园区物理空间应符合产业发展要求,能够满足处于初创期、加速期及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空间需求。
2.运营管理:运营主体原则上应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专职运营团队具备特色产业或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投融资、运营管理等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
3.产业发展:符合所在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产业定位,重点聚焦1-2个细分优势领域。特色产业领域营收规模(产值)占园区总收入(产值)70%以上。至少拥有1家特色产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新建成3年内的园区及位于生态涵养区的园区特色产业营收规模(产值)占园区总收入(产值)比重可适当放宽。
4.专业服务:建有专业服务平台,具备为园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概念验证、中试、检验检测以及知识产权、技术交易、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科技金融等服务的能力。
5.公共配套: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符合相关规定,共享展厅、路演厅、高品质公共交流空间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备。
三、申报材料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相关支撑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
1.土地或空间资源支撑材料,包括土地证、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委托运营合同等。
2.园区运营主体情况支撑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内部管理制度、专业运营人员清单等。
3.园区入驻企业清单。
4.园区开展专业服务、以及公共配套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购置或平台服务合同、照片、服务记录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申报书》(详见附件),于2025年4月25日前向丰台园管委会报送申报书纸质版2份(首页和骑缝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包含申报书word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丰台园管委会产业促进处邮箱。
(二)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按照形式审核、专家审核、实地考察、审议公示等程序,在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园区,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特色园体系。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能进入审核环节。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报单位应自主准备申报材料。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此次申报或培训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六、丰台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10—63704819
丰台园管委会产业促进处邮箱 :ftycycjc@mail.bjft.gov.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东塔11层1111室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