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三年协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部署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三年协议工作。此次采购工作将依据年度工作部署和省际联盟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

根据通知,采购的产品包括四川省牵头的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价格将执行中选价格。参与此次续签的对象包括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特别鼓励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医疗机构需与中选企业按照上一年协议采购量及时签订续签购销协议。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减少采购量,医疗机构应向同级医疗保障部门书面说明理由及需减少的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协议采购量的90%。医疗保障部门将对此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此次采购周期从2025年4月28日开始,至2026年4月27日结束。通知还指出,各医疗机构在首年及第二年协议采购量未完成的部分,将累计到下一年度继续采购,并在整个采购周期结束后合并统计年度协议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各市县医疗保障部门落实种植体系统集采结果的监管责任,主动开展监测分析,掌握中选产品实际采购执行情况。对于采购完成进度滞后或未能完成采购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部门将督促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按协议完成采购工作。

此外,医疗保障部门还需督促中选企业落实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指导其按照协议向医疗机构供应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对于不履行协议的企业,医疗保障部门将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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