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向子丰

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加重群众负担,影响社会风气。村规民约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性规章制度,也是推动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的重要一环。如何通过村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

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杨华和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王向阳。

记者:在推进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如何发挥村规民约的应有作用?

王向阳:移风易俗并非易事。鉴于移风易俗的复杂性以及工作的群众性,来自上级部门单方面的强制要求,往往效果有限,难以持久。由群众参与制定,并充分考虑当地社会文化传统,在操作落实上可行的村规民约,能够扎根基层更好发挥作用。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上门入户等方式征集意见,将婚丧宴席规模、彩礼限额等具体标准写入村规民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避免“一刀切”。

杨华:移风易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村规民约要发挥引导与约束作用,对农村婚丧礼俗、人情消费等发出建设性倡议,为移风易俗提供制度规范。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基层党委和政府可以提出倡议和引导,增强其权威性。在具体实践中,由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县乡纪检机关进行监督问责,推进移风易俗常态化。

记者:村规民约在执行中如何化解“人情社会”与制度规范的冲突?如何平衡“软引导”与“硬约束”的关系?

杨华:一方面,人情社会与制度规范并不矛盾,如传统人情关系中的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正向伦理值得大力提倡,可以将其纳入村规民约中,让硬性规定既符合法律框架,又贴近村民生活。另一方面,村规民约条款与法律不能冲突,推动对村规民约进行司法确认,提升其权威性。除了明确的禁止性条款,还要配有奖惩措施,例如部分村庄在村规民约中细化红白事操办标准,通过“物质奖励+通报批评”遏制攀比浪费。

王向阳:在村规民约落实上,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以实际行动赢得村民理解支持配合。同时,要在“硬约束”的框架下,合理转化群众需求。比如,对于部分富裕家庭,有意愿、有能力“大操大办”,其本质是获取社会正向评价的需求,需求本身可以理解,只是表达方式欠妥。基于此,各地可考虑通过设立敬老爱老、扶贫助学等有益活动,引导其投身到公共事业建设中来。

记者:村规民约在倡导移风易俗上可以有哪些创新?如何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村规民约的影响力?

杨华:一方面,在治理方式上要有所创新。许多地方因地制宜将自治单元下沉到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农村妇联、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各类组织的力量,推动“身边人管好身边事”,凝聚婚俗婚风改革的合力。同时,强化党建引领,以支部牵头、党员带头、村民参与的模式修订村规民约。

另一方面,在内容与表达形式上要创新。可以采用“顺口溜”“五字歌”等易记形式宣传村规民约,提升执行实效。如有的地方与积分超市结合,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志愿服务可兑换生活用品;有的地方通过文明实践送服务上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王向阳:应拓宽村民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路径,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村规民约条款得到群众认可。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对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进行表彰,对违规者公开批评,强化自治约束力,由村民互评督促落实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实现文明乡风与基层治理双提升。

(高国妍参与采写)

来源:人民日报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