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9 年 10 月,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闯入大众视野:河南登封一所武校中,一名年仅 7 岁的男童程某博不幸身亡。
这本是一个孩子在父母呵护下快乐成长、天真烂漫的年纪,可程某博的生命却戛然而止,而这背后的真相与处理结果,引发了一场持续多年的风波,至今仍令人唏嘘不已。
送子习武,寄托厚望
故事要从 2017 年 8 月说起,江西南昌的程某全怀着对孩子未来的美好期许,将 5 岁半的小儿子程某博和 14 岁的大儿子程某杰送到了登封习武。他所选择的师傅,是自称来自少林寺的释延洹,也就是后来被卷入这起悲剧事件核心的桑某明。
桑某明虽曾在少林寺学武,但实际上并未正式出家,在少林寺也并无职务。值得一提的是,早在 2012 年,少林寺官网就曾发布声明,明确指出少林寺从未开设任何教育性机构,任何以 “少林寺”“少林武僧团”“少林和尚”“少林武僧” 命名的武术学校或其他学校,皆与少林寺毫无隶属关系。
然而,当时满怀期待的程某全或许并未留意到这一细节,满心想着让孩子能在武术的熏陶下,成长为文武双全之人。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年幼的程某博便在登封开启了他的习武生涯。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而言,练武的日子无疑是充满挑战的,每天都要面对高强度的训练。但程某博小小的身躯里似乎蕴含着大大的能量,一直坚持着。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
意外突至,生命垂危
2019 年 10 月 8 日,这个平常又不平常的日子,程某博如往常一样在被告桑某明的训练场进行训练。当天 16 时 40 分左右,意外毫无征兆地发生了。程某博在完成具有危险性的 “腾空正蹬” 动作后,向前走了两步,便突然倒地。
这一幕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桑某明急忙尝试唤醒他的意识,可程某博却毫无反应,依旧昏迷不醒。见状,桑某明来不及多想,迅速驾驶自己的车辆,将程某博送往医院。
由于程某博的病情危重,当日他就被转至登封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然而,当地医院的医疗条件有限,无法有效控制他的病情。10 月 13 日,程某博又被紧急转至河南省人民医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医生们竭尽全力进行抢救,程某全夫妇也日夜守在医院,满心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可命运却如此残酷,多方抢救均宣告无效,2019 年 11 月 4 日,程某博还是不幸离开了人世。
这个消息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瞬间击垮了程某全夫妇,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送孩子来习武,竟会换来这样一个惨痛的结局。
初步调查,处罚引争议
程某博的离世,让整个事件变得愈发扑朔迷离。孩子究竟为何会突然倒地身亡?这成了程某全夫妇心中最大的疑问,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登封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经过一番走访和询问,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认定,桑某明在带学生练武时,因程某博不想练武,便将其叫到隔壁更衣室,用戒尺打了程某博的手部,并以此为由,对桑某明处以行政拘留 14 天、罚款 500 元的处罚。
然而,这一处罚决定并没有让程某全夫妇感到满意,反而引发了他们深深的质疑。根据医院的诊断,程某博的伤情为 “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多发性大脑挫裂伤”,主要受伤部位在头部。
程某全夫妇认为,孩子头部受伤如此严重,绝非简单的用戒尺打手所能造成,他们怀疑孩子是遭到了殴打。
于是,他们毅然决定将登封市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并坚持对桑某明进行刑事控告,他们希望能还原事情的真相,给孩子一个交代。
法院介入,行政判决逆转
程某全夫妇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重视。2020 年 3 月 16 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查明,2019 年 10 月 8 日 14 时 30 分许,桑某明带领程某博等五名学生在登封市嵩山村天辰俱乐部内练武。
16 时许,因程某博哭泣不想练习,桑某明将其带至更衣室,使用戒尺对程某博进行击打后,又带他回到习武场地继续练习。在后续的练习过程中,程某博在做双脚跳起身体向后平躺动作时,突然晕倒在地,随后被桑某明送往医院。
法院认为,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诸多问题。警方认定的事实仅仅基于桑某明个人陈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而且,从程某博的伤情来看,主要伤情在头部,而警方仅以桑某明打程某博手部这一未经充分证实的事实,就认定其故意伤害且无伤害后果,显属不当。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程某博家属的诉请,撤销了此前警方对涉案教练桑某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判决结果,无疑给了程某全夫妇一丝希望,他们坚信法律会还孩子一个公道。
刑事立案,案件持续推进
随着一审行政判决的下达,登封市公安局也重新审视这起案件。2020 年 6 月 8 日,登封市公安局决定对程某博死亡一事进行立案,并对桑某明采取了强制措施。
这意味着案件从最初的行政处罚阶段,正式进入了刑事调查程序。社会大众也开始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期待真相能早日大白。
2021 年 9 月 17 日,“7 岁男童在登封一家武校身亡” 一案在河南新密市人民法院开庭。在法庭上,更多案件细节被披露出来。
一审法院认定,桑某明的武术资格等级证书长期未年审且无办学资质,却以武术教练的身份租用位于登封市少室路的训练场,违规招收学生进行武术训练。
2019 年 10 月 8 日 14 时 30 分,桑某明对程某博等 5 名未成年人进行训练。15 时许,见程某博哭泣,桑某明手持竹制戒尺将其单独带到更衣室进行惩戒后返回,并要求程某博继续训练。
16 时 40 分许,程某博在完成具有危险性的 “腾空正蹬” 动作后倒地。桑某明让学员高某教、齐某立把程某博扶起来,二人未能扶起。桑某明上前抱起程某博跳了几下,见其仍然昏迷,遂驾车送医,最终程某博死亡。
经鉴定,其系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肿而死亡,摔伤头部可以形成。
2022 年 1 月,该案一审宣判。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桑某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6 年。
然而,宣判后,程某博的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认为,原判定性错误,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桑某明的刑事责任。而桑某明也提出上诉,他认为原判量刑过重,应该在 3 到 5 年有期徒刑内量刑。
2022 年 4 月,河南郑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郑州中院认为,桑某明虽有一定武术专长,但其并无办学资质,其招徒训练已属违法。
在训练中强令未成年被害人程某博做危险的训练动作,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纵观桑某明对程某博的超纲训练、迅捷求救过程,可见其虽出于培养学员动机,但简单粗暴、拔苗助长式的错误管理教育方式致儿童死亡,其本人亦因此获罪。
原判根据桑某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6 年,量刑并无不当。最终,郑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赔偿,艰难的后续之路
在刑事判决尘埃落定后,程某博的家属并未停止寻求正义的脚步。2023 年 5 月,他们就民事赔偿部分向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东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桑某明因教学危险动作造成被害人程某博死亡,应当对因该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但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判赔范围。
最终判定被告桑某明赔偿原告程某博父母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丧葬费、遗体保存费、鉴定费合计人民币 244145.82 元。
对于程某博的父母来说,这笔赔偿款或许无法弥补他们失去孩子的巨大伤痛,但这是他们为孩子争取到的最后一点权益。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他们承受了太多的痛苦与压力。程某博的父亲曾无奈地表示,本来想着让孩子能文武双全,可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事情发生后,他和妻子根本无心干活,原本经营的小生意也被迫搁置。
孩子的离世,让这个家支离破碎,孩子的房间和东西他们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妻子更是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案件背后,值得深思的问题
这起 7 岁男童武校身亡案,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需要深刻反思的案例。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多问题的存在。首先,各类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查问题亟待加强。
桑某明在无办学资质、武术资格等级证书长期未年审的情况下,竟能长期违规招收学生进行武术训练,这反映出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家长们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往往缺乏对机构资质的深入了解,仅仅凭借一些表面信息就做出决定,这也为类似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其次,教育方式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需要引起重视。在训练过程中,桑某明采用的简单粗暴、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最终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课外培训,都应该遵循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杜绝任何形式的体罚和过度训练。
再者,在面对此类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流程是否足够严谨、透明,也值得我们去审视。从最初警方简单的行政处罚,到后来在法院介入下案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这中间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如何确保在第一时间还原事件真相,如何让家属和社会大众信服调查结果,都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这起案件已然画上了句号,但它所带来的伤痛与教训,却不应被人们遗忘。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能让更多的家长、教育机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警醒,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科学的成长环境,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