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2025年4月3号,下午,郑州中院。槌声落下。
那场被冠以“中原大战”名号的官司,总算有了个说法。
故事的主角,是一家总部远在南方珠海,名叫瑞德青春的公司,以及它的老板庄某某和一众员工。
罪名,是古老而常见的诈骗。
老板庄某某,女强人,大概没料到人生下半场会在司法系统度过这么久:
判了十三年,捎带一张罚单,两千万。
她妹妹,庄某,也跟着进去了,十一年。罚金,三百万。
其他二十来号人,从高管到普通员工,都领到了各自的刑期和罚单。整整齐齐,一个没落下。
宣判现场,庄老板她们几个当庭就喊了俩字:
上诉。
这宣判的日子,选得挺妙。4月3号,周四。紧接着,就是三天清明小长假。
辩护律师之一的韩冰律师,当晚就忍不住给主审法官宁伟去了个电话。问他这日子挑的,是不是有点太讲究了?想让大家放假都放不安生?
宁法官的回应,据韩律师微博转述,是相当的理直气壮,掷地有声:
法律没规定“节前不能宣判”。
韩律师感慨:法律也没规定法官要有良心呢。十天是上诉期,放三天假,律师没法会见被告讨论判决。这不是变相压缩上诉期?
一位长期关注此案的深度调查记者,也在社交媒体上发了条信息,评价这宣判时机:
很聪明,很厉害。
是啊,一场耗时48个开庭日,横跨夏秋冬三季的大战,就这样,在一个如此聪明的节点,暂时画上了休止符。
但这只是判决书上的结局。关于郑州的这段记忆,尤其是那些闪烁着黑色幽默光芒的片段,才刚刚开始在圈子里低语流传。
故事,还得从头讲起,从那张撒向南方的渔网说起。
1
2022年,秋天。南国,珠海。
瑞德青春公司,做大健康生意的,据说做得风生水起。老板庄某某,是山东人,从美容行业起家,打拼二十年,旗下母公司莎蔓莉莎在全国有几千家门店,解决了几万农村女性的就业,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商业传奇。
她大概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郑州这座城市,发生如此深刻的联系。
突然有一天,北方的郑州,来了几位不速之客。
警察跨越千里,目标明确。老板庄某某,连同高管、员工,一共25人,被一网打尽:
从南海边的珠海被带去黄河边的郑州。
行动效率高得不像话。据说,起因仅仅是一位王平女士的报案。报案内容,是被瑞德青春骗了钱。
而且,这报案,据后来律师的说法:
是被安排的。
不管怎么安排的,郑州警方接了案。
第二天受理,第三天火速立案。案由清清楚楚:
王平被诈骗案。
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从这个点开始,故事的走向开始变得魔幻。
一个人的报案,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指控25人、涉及全国多地、号称有6132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13.5亿的集团诈骗案。
这中间发生了什么,逻辑如何跳跃,没人解释。
就像看一部剪辑混乱的电影,你知道开头,也看到了结尾,但中间的情节,充满了省略号和问号。
律师们在法庭上反复追问,你们立的案明明是王平被诈骗案,现在审的这个庄某某等25人诈骗案:
立案了吗?手续在哪里?
回答总是含糊其辞。
但钱,是实打实地冻住了。公安机关动作迅猛,老板庄某某名下291张个人银行卡,加上公司账户里的钱,总共冻结了多少呢:
18.6954亿。
指控骗了13.5亿,冻结了近18.7亿。这多出来的5个多亿,像一个沉默的数字,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法庭内外的人们吵吵嚷嚷。它的身份和未来,无人提及。
如此手笔,如此战果,自然引来了江湖侧目。大家给这种执法行为起了个形象的名字:
远洋捕捞。
后来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律师朱明勇,就把这词儿端上了台面。他说,这就是典型的逐利性执法。尤其是在全国经济下行,中央三令五申保护民营企业的大背景下,河南跑到广东去抓人、冻钱,动机值得玩味。
卷宗里还藏着个细节。
河南新乡的公安,其实比郑州警方更早接触过这个案子的所谓被害人,还做了笔录。
按先来后到的规矩,就算真要捞,似乎也该河南新乡先动手?
辩护人徐昕律师如此评价:
远洋捕捞,也要讲点道义和先来后到。
郑州警方是如何拿到这个案子的管辖权的?
这又是一个谜。
公诉人听了远洋捕捞这词儿很不高兴,当场反驳,质疑这词儿的出处,质疑媒体报道是不是别有用心?还强调说:
正是郑州的侦查,才破解了庄某一等人的精妙设计。
你要问,啥叫“远洋捕捞”:就是有的地方,跑到自己地盘外面,把人家的企业抓回来,通过刑事手段,变成自己碗里的罚没收入。
这网撒得真够远,也够沉。
2
人抓回来了,总得有个地方安置。
2022年,那会儿疫情的弦还绷着。看守所不是想进就能进,程序复杂,政策多变。
郑州东区,有家叫青龙山庄的酒店。在订房软件上都能搜到。看照片,挺像那么回事儿。标间、大床房、小院落、二层小楼,绿树掩映,看着挺清静。
这家对外营业的酒店,就被郑州的公安选中,成了临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
一个充满创意和本土智慧的解决方案。
酒店一楼大堂,往左拐,走过几间挂着“请勿打扰”牌子的普通客房,你会看到一扇门:
一扇平平无奇的家用防盗门。
推开它,你就穿越了。里面是另一个世界。十几个经过特殊改造的房间,外加两间公安值班室。
房间不大,十几平米。有窗,有空调,有电视,有独立卫生间,该有的都有。墙上还贴心地搞了软包,防止有人想不开撞墙。
唯一的变化是,房间里没有床。
取而代之的,是三四张并排铺在地上的床垫。据说还是席梦思的:
三四个床垫。要睡十几个人。
想想那画面。沙丁鱼罐头大概也没这么挤。
高峰时期,这片神秘区域住了一百多号人。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各个不同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大家挤在一起,同吃同住同呼吸。
吃喝拉撒睡,都有人管。听起来,待遇还不错。
作息非常规律。早上7点起,晚上9点睡。到点熄灯。军事化管理。
三餐按时供应,保证足量。早餐有稀饭、馒头、俩炒菜。中午,还能见着荤腥。标准据说比看守所强不少,但肯定没法跟看护民警的工作餐比。
洗漱用品管够。空调电视能用。热水澡也能洗上,就是得按计划来:
男性一周一次,女性不超过两周一次。
大夏天的,两周洗一次澡,那味道,估计挺上头。
看护民警们也很负责,嘘寒问暖。会提醒洗完头用吹风机吹干,别感冒着凉。碰上年纪大、行动不便的老人家洗澡,还会嘱咐同屋的人搭把手,千万别在卫生间里滑倒。而且:
领导特别交代,尤其要注意,千万不能发烧!
毕竟那时候,发烧是件很麻烦的事。比戴手铐脚镣还麻烦。
每个房间都装了监控,号称无死角。
值班室里,原本挂电视那块墙,被换成了监控显示屏。
跟小区保安室里看到的那种一样,屏幕被切割成一块块小方格,每个方格实时播放着一个房间里的画面:
安全感?绝对是顶级的。
每个房门口,都有辅警24小时站岗。院子里,还有医护人员随时待命,应对各种可能的身体不适。值班室,更是24小时都有两名民警值守,时刻准备处理突发状况。
还有一位传说中极其敬业的李大队长。据他手下的民警后来在法庭上充满敬意地回忆,在本案这批嫌疑人入住青龙山庄的那105天里,这位李队长几乎就没离开过。他提供的服务:
105 × 24小时。
全天候、高强度、无缝隙。
他一个人负责所有“客人”的出入登记,全面掌握山庄内几乎所有动态,随时调兵遣将,还要负责接待各级领导的突然莅临视察。简直是山庄的总管家。
这位李大队长的管理风格也相当前卫,叫:
绝对扁平化。
具体表现就是,几十号从各处抽调来的民警、辅警,在同一个院子里共事数月,居然在后面的出庭作证时,坦言:
互不相识,零交流。
甚至,同一个公安分局派来的男警官、女警官,也跟刚认识一样,毫无交集:
大家各司其职,无声奉献。
于是,在2022年的那个夏天,一百多位身份特殊的客人和几十位沉默寡言的管理人员,就在这青龙山庄里,共同度过了一段格外安宁、静谧、几乎没有任何多余声音的时光。
静悄悄的。一切尽在掌控,一切波澜不惊。
这是青龙山庄的A面。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甚至在细节处还透着点反乌托邦式的人文关怀。但是,这个世界:
真相常常是被折叠的。
后来,在压抑了近两年之后,在郑州中院的法庭上,从被告人那些泣不成声的控诉和辩护律师们一次次执着的追问中,青龙山庄的B面,那个被小心翼翼折叠起来、不见天日的世界,才一点点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在那个B面世界里:
十几个人,像塞得满满的沙丁鱼罐头一样,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所谓标间里。多数时候,只能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睡觉。
被褥?又脏又臭,散发着经年累月汗水和污垢混合的酸腐气味。
热水?那是A面世界才有的奢侈品。
洗澡?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很多人在里面待了三个多月:
只被允许洗过两三次澡,身上开始发痒、脱皮。
饭?经常是半饥半饱的状态。有人说,体重就像坐滑梯一样往下掉,二三十斤,那是普遍现象。
阳光?别想了。房间的窗户被木板或者厚重的窗帘封得严严实实:
一丝光线都透不进来,24小时开着惨白的灯。
如果说这些只是物质条件的极端匮乏,让人感觉像是回到了某个特殊年代,那接下来的描述,就有点挑战现代文明的底线了:
手铐,脚镣,几乎成了他们身体的一部分。
无论男女老少,无论白天黑夜。吃饭的时候戴着,手腕别扭。睡觉的时候戴着,硌得慌。上厕所的时候也戴着,极不方便。
女性的脚踝,很快就被冰冷粗糙的镣铐磨破了皮,鲜血和组织液渗出来,浸湿了袜子。疼得钻心。她们只能找来卫生纸:
一层又一层地缠在脚踝上,希望能稍微缓冲一下那金属的摩擦。
就这样,还戴了好几天。后来实在熬不住了,哭着喊着,反复哀求,看管人员才大发慈悲,给她们解开了脚镣。
但自由是短暂的。
据说后来因为有个女孩不太听话,或者顶了句嘴,一根手指粗的铁链子,又被哐当一声扔到了她们房间门口:
作为一种无声的警告。
男性那边,他们的脚镣,从戴上的第一天起,就没再取下来过。
105天,一天24小时。
那沉重的金属环,就像长在了他们的脚踝上。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到了晚上睡觉时间,同一个房间的十几个男人的脚镣,会被一根长长的、手指粗细的铁链,哗啦啦地从这头到那头,全部串联在一起,手指粗的铁链:
像拴牲口一样。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们越狱潜逃。
夜里,如果有一个人内急,想去卫生间方便一下,他得先叫醒身边的人,然后大家一起,小心翼翼地挪动身体,拖动着沉重的铁链,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和叮当的碰撞声:
像玩一场拔河游戏。
为了尽量减少这种集体折磨,也为了自己少受那份罪,很多人从下午开始,就不敢再喝一口水。渴了就忍着。晚上尽量少上厕所,或者干脆就不上:
硬憋着。
所以,寂静的深夜里,青龙山庄并不总是静悄悄。B面世界里,充斥着铁链的撞击声,和被压抑到极致的低低的哭泣声,偶尔还会夹杂着几声绝望的喊叫。
但奇怪的是,这些充满痛苦和屈辱的声音,似乎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吸收了,很难穿透那扇永远敞开的房门,传到外面的世界。
后来,在公安机关内部的一份督察报告里,也隐约印证了B面的存在。有负责看护的辅警和酒店的工作人员提到,他们确实看到过有的嫌疑人手腕、脚踝部位:
有明显的血迹和新鲜的伤痕。
一位60多岁的女医生,本来身体硬朗,退休后发挥余热,被这家公司聘用。她说在青龙山庄那段时间,是她人生的至暗时刻:
体重从103斤直线掉到了70多斤,身上还被不知名的虫子咬得长满了水泡,奇痒无比,两条腿也肿得像发面馒头,又疼又痒,但根本没人给她看病,更别说给药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未婚女孩,长得挺清秀。她说有一次,一个负责看管的男性工作人员,一边装模作样地讯问她,一边竟然伸出手,轻轻摸着她的脸颊,语气轻佻地说:
小妮,长得还挺带劲,好好交代,看我怎么收拾你。
还带着炫耀的口吻告诉她:“别犟了,你们那个庄总:
见到我们都下跪了。
一个年轻的男员工,后来在法庭上回忆起那段日子,几度情绪失控,泣不成声。
他说他至今还记得,隔壁房间传来同事被实施“烤全羊”酷刑时的惨叫声,那声音撕心裂肺,让他永生难忘。
轮到他自己被讯问时,看到审讯人员手里拿着电棍,他当场就吓得魂飞魄散,本能地跪了下来,不停地磕头求饶: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说,我什么都说……
他还描述了一个更让他感到屈辱的场景。
有一次,他戴着手铐脚镣,被命令蹲在地上,然后有人穿着硬邦邦的皮鞋,反复地、故意地用鞋尖踢他的下巴:
他被迫像条狗一样,屈辱地在冰冷的地板上爬来爬去。
“那感觉,生不如死”。他说,因为长期戴着沉重的镣铐,他的衣袖、裤子都被磨得破破烂烂。等到终于熬过了105天,要从青龙山庄转往看守所的时候,脚上的那副镣铐因为长时间的风吹雨淋(可能是上厕所沾水)加上汗液侵蚀,已经锈得跟长在肉里一样,用钥匙根本打不开了:
最后,去了消防站,才把那副象征着屈辱和痛苦的脚镣,从他脚踝上,一点一点地锯了下来。
听完这些来自B面的血泪控诉,一向以温和、理性、儒雅形象示人的法学教授、辩护律师徐昕,也忍不住在法庭上用无比坚定的语气,给青龙山庄下了个定义:
就是一座黑监狱。
3
时间来到2024年的春天,郑州中院的法庭内。
排非程序,是这场中原大战的关键战役之一。
排非的核心目标,就是把那些可能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比如被告人的口供,从证据目录里踢出去。
要查清有没有刑讯逼供,自然就要传唤当年在青龙山庄战斗过的民警们出庭作证。
于是,那些曾经在A面世界里默默奉献、在B面世界里可能扮演了某种角色的民警们,陆续被传唤到了法庭。
他们坐在证人席上,表情平静,面对着对面几十位眼神锐利的律师,准备接受询问。
辩护律师们的问题,就像一把把手术刀,试图剖开那段被精心包裹的往事,探寻B面世界的真相:
你们在青龙山庄值班时,看到嫌疑人戴手铐脚镣了吗?是不是一天24小时都戴着?你们给他们做体检或者他们出来放风(虽然据说没有放风)时,留意过他们手腕、脚踝有没有伤痕、血迹或者异常的肿胀吗?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们在值班室或者走廊巡逻时,听到过从房间里传出来的铁链拖地的声音,或者哭喊、求救的声音吗?值班室里的监控显示屏,到底能不能清晰地看到每个房间里的具体情况?比如嫌疑人是躺着还是坐着?有没有被捆绑?
然而,奇迹再次上演。
这些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岗位、据他们说互不相识的民警们,在回答这些具体而尖锐的问题时,却表现出了:
惊人的默契和统一性。
他们的回答,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回答:
记不清了;这个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好像……没什么印象了。
值班室里,那块据说可以无死角覆盖所有房间的监控显示屏,就在床铺的正对面,唾手可得。
但他们,就是可以声称自己做到连续24小时,甚至在长达数月的执勤时间里,对屏幕上的内容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他们出庭之前,就给他们的大脑进行了一次精准的:
清零。
所有可能涉及镣铐、伤痕、哭喊、监控画面的记忆神经元,都被暂时或永久地麻痹了。只留下那个A面世界的美好图景:
嫌疑人生活规律,情绪稳定,管理规范,伙食良好,甚至还觉得席梦思床垫太软。
听着这些近乎敷衍的回答,徐昕律师脸上露出了那种哭笑不得的表情。他看着其中一位反复强调没印象的民警,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这些细节,也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国家机密吧?你回忆起来一两件:
偶尔说几句真话,也是可以的嘛。
那位民警像是被踩了尾巴,立刻条件反射般地挺直了身体,眼神里充满了被误解的委屈和急于表白的真诚:
我说的都是真话!绝对都是真话!
另一位辩护人,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涌教授,试图搞清楚一位看护民警在青龙山庄那24小时值班期间,到底履行了哪些具体职责。
结果发现,这位民警的主要工作,似乎就是在值班室里进行一种静态存在:
不看监控,不外出巡查,没听到任何来自嫌疑人房间的异常声音,没遇到任何需要他处理的突发情况,没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有过任何形式的交流互动。
面对这样一位三不、三无的模范值班员,以逻辑严谨著称的王涌教授,最终也只能放弃了继续挖掘真相的努力。
他看着对方,缓缓地说:
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你才像是那个真正被指定监视居住的人。
集体失忆,如同流感,在警方出庭的证人席上迅速蔓延。
被告人那边,却是个个记忆犹新。
他们听着这些“记不清”、“没印象”,情绪激动,纷纷举手,想要发言,想要当庭对质。
尤其是那些言之凿凿指控被某位具体警官殴打、辱骂、折磨的被告人,看到“仇人”就在眼前,更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和冤屈。
法律,其实是给了他们说话的机会的。
《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当事人(这其中当然包括被告人)经过审判长的许可,是可以对证人(这也包括了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或看护人员)进行发问的。
问题,就卡在了“经审判长许可”这六个字上:
许可,还是不许可,权力在审判长手里。
而这位主导中原大战的审判长,似乎有他自己独特的理解和操作方式。
当辩护律师们依据法条,反复申请让被告人向证人发问时:
审判长亮出了一件秘密武器。
一份当时(2024年9月初)网上还根本检索不到的,刚刚才生效几天的,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五家联合发布的《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
他当庭宣读了其中的一条,大意是:经审判长准许,公诉人、辩护人可以向出庭的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发问。
注意到了吗?这里只写了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被巧妙地排除在了这个可以发问的主体之外。
于是,无论徐昕、王涌等法学大咖们如何在法庭上旁征博引,从中外法理到国内法条,从法律效力层级到“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苦口婆心地论证了十几分钟,审判长的态度始终如一:
不行,被告人不能发问。
这就直接导致了后来法庭上那令人心碎,也让无数法律人感到无力的一幕:
一个侦查人员,在证人席上,面对刑讯逼供的指控,眼神坚定,语气铿锵地予以否认:“绝对没有!”
一个被告人,就坐在几米之外的被告席上,他就是指控这位侦查员殴打自己的人。
他再也忍不住了,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用尽全身力气,指着那个侦查员,声音嘶哑地,一遍又一遍地呐喊:
他打过!他打过我!就是他!他打过我!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突兀的呐喊声上。
审判长立刻反应过来,拿起法槌,用力敲击桌面,同时厉声喝止:
谁让你说话的?!坐下!肃静!
法警也迅速围了上来,准备采取行动。
这时候,坐在第一被告席位上的老板庄某某,也无法保持沉默了。她猛地站起来,对着审判席,大声地发出了抗议:
我们为什么不能发问?!打人的人就在旁边,我们连问一句话都不行吗?!我们难道没有人权了吗?!
回答她的,是审判长更加严厉的呵斥,以及法警迅速上前,将她强行请出了法庭。
打人者(被告人指控的),和被打者(自称的),明明同处一个空间,距离不过几米,却仿佛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这道鸿沟,不是物理距离,而是一句冷冰冰的、不容置疑的裁决:
审判长不准许。
就此,徐昕律师哀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打人者就在旁边,被打者却不能说话。
讽刺的是,就在法庭上严格限制被告人发言权的同时,法庭之外,检察官们的沟通却显得异常活跃和自由。
后来在庭审中被辩护律师当庭曝出,并得到公诉人部分承认的是:有两位王姓检察官,在庭审休庭期间,多次违反规定,私下将已经取保候审的多名女性被告人传唤到检察院或其他地方:
谈心、做工作。
谈话的内容,据律师指控,包括但不限于:打探其他未认罪被告人的情况和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暗示甚至明示她们,要想获得从轻处理,就必须配合检方,书写认罪认罚和请求减轻处罚的申请;诱导她们做出对庄某某等主要被告人不利的证言:
庭上不让说真话,庭下可以说假话。
这种强烈的对比,让法庭上高悬的国徽,和法官袍上代表公正的天平图案,都显得有些尴尬和不自在了。
既然讲道理不行,对质也不行,那还能怎么办?
徐昕律师还真想到了一个常识——一个在法庭上不常见,但可能在日常特定情境下,比测谎仪更能触及灵魂的方法:
发誓。
他对着那位被多人指控殴打,但坚决否认的侦查人员,发起了挑战:
刚才那位被告人,敢当庭指着你,对天发誓说你打过他。那你,敢不敢看着他的眼睛,也对天发誓,说你绝对没有碰过他一根手指头?……
话音未落,审判长就像踩了电门一样,立刻警觉地打断了他。法庭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微妙和古怪。
审判长大概也是职业生涯里头一次在法庭上碰到这种阵仗。他先是带着一种混合着惊讶和揶揄的语气问道:
“徐昕律师,我听说您办过很多大案要案,是不是在别的案子里,也经常组织控辩双方或者证人搞这种发誓活动啊?”
紧接着,他的语气变得异常严肃和严厉:
法庭,庄严宣布:禁止发誓。
这决定,从法律程序的角度看,似乎无懈可击。
但那一刻,法庭里外,恐怕有不少人在默默地想:对于有些人来说,比起对着冰冷的法律条文和摄像机镜头念保证书,或许,对着冥冥之中的老天爷,或者指着自己的家人发个毒誓,那种来自内心深处和传统文化基因里的敬畏感和约束力,会不会更强一些。
哲学家康德说,世上有两样东西,让人心存敬畏:一是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心中崇高的道德律。誓言,这种古老的仪式,或许就连接着那片神秘而不可测的道德星空。
可惜,法庭的导航系统里,似乎并没有录入这个维度的坐标。
4
如果说人证的记忆会模糊,当事人的声音会被压制,誓言的约束力不被法庭认可,那么,那些冰冷的、客观的、记录下一切的物证呢?
比如,同录,即同步录音录像。这可是现代刑事诉讼的标配,尤其是对付刑讯逼供最有力的武器。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重大案件,可能判无期的,必须录。
这案子,金额十几亿,抓了25个人,怎么看都符合重大标准了。
起诉书里给老板庄某某的量刑建议,就是无期徒刑。
那录像呢?
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绝大多数被告人的关键讯问过程,没有录。
为什么没录?
出庭的侦查人员给出的理由,简直是一部《借口学行为艺术大赏》:
领导没通知要录、我个人觉得这案子不算特别重大、我们那个讯问室设备好像坏了、主要是疫情期间条件不允许人手也不够、法律好像没强制规定必须录。
这些解释,在几十位专业律师的反复追问下,显得漏洞百出,前后矛盾。
每一次重复,都像是在法庭的空气里增加了一丝尴尬和荒诞的味道。
最具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王涌教授的提问环节。
他当庭拿出了一份文件,不是别的,正是侦查机关自己出具后,按程序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又提交给法院的《补充侦查报告》中的一份《情况说明》。
这份由办案单位自己出具的《情况说明》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
侦查员已将各犯罪嫌疑人庄某一、庄某二、纪某、卢某某……等14人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刻盘,并就其他暂未找到录像的情况作出了说明。
哗!全场目光聚焦。
14个人的同录光盘,这可是关键证据啊。既然已经刻好了盘,东西在哪里?赶紧交出来,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不就知道了?
面对王教授的凌厉追问,公诉人席上却显得异常平静。
一位公诉人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那份文件,然后给出了一个足以载入司法史册的解释:
那份《情况说明》,我们回去核实了一下,上面没有加盖我们公安局的正式公章。所以,那只是一份内部讨论的草稿,不能作为证据,也不能证明确实存在这14份录像。
就这样,14份可能记录了讯问真相、可能洗刷冤屈、也可能坐实罪名的关键录像光盘,因为一个“没盖章”的理由,被打入了“草稿”的冷宫,从此消失于无形。
王涌教授当场反击:
“你们半夜塞给我们律师的那份几百页的被害人名单,也没盖章,是不是也是草稿,也不能算数?”
公诉人选择了沉默,此时无声胜有声。
同录的希望破灭了。
那么,青龙山庄的监控录像呢?不是说无死角覆盖吗?不是说值班室就能实时看到吗?不是说能回看吗?
当年负责看护的民警出庭作证时也承认,监控是后来为了指居专门安装的,确实有录像功能,可以回看。最后指居点撤销时:
监控设备是由郑东新区公安分局负责拆除并带走的。
那么,那些记录了105天日日夜夜的录像去哪里了?
里面有没有铁链声?有没有哭喊声?有没有人被殴打?有没有人像狗一样爬?
后来,郑州市公安局在给检察院的一份关于调查处理被告人举报违规使用械具等问题的回函中,对此是这样解释的:
在目前青龙山庄原先安装过监控的监视居住房间已经全部恢复成原始的宾馆布局,原始监控视频因时间久远已覆盖,无法调取。
这个理由,听起来非常符合技术逻辑。
硬盘容量总是有限的,新的录像会不断覆盖掉旧的录像:
非常科学,非常合理,但非常不合法。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可能都会忍不住想问一句:
对于这样一个重大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对于这些可能包含着重要证据的监控录像,难道就没有人想到过要提前备份一下吗?
哪怕只是把硬盘拆下来保存好也行啊?就这么任由它被自然覆盖了?
好吧,电子证据看来是指望不上了,太脆弱,不是被草稿了,就是被覆盖了:
那么,最原始的,白纸黑字的记录呢?
青龙山庄运行了那么长时间,关押了一百多号人,总得有点管理台账吧?
各种记录本,按理说应该堆积如山。出入登记、提讯记录、体检验伤、械具使用、消费清单……这些东西,如果能摆在法庭上,或许能拼凑出一些B面世界的轮廓。
那位105天*24小时坚守岗位的劳模李大队长,肯定对这些记录了如指掌,也一定把它们保管得妥妥当当,毕竟这是他辛勤工作的证明。
当辩护律师们在法庭上,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追问这些至关重要的纸质记录的下落时,李大队长亲自出庭,讲述了一个关于这些记录本、单据最终命运的,充满天灾人祸和悲壮色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堪称一曲荡气回肠的:
《水与火的挽歌》。
故事是这样的,首先,天降大雨:
郑州,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大。
很不巧,存放在某处的这些重要的记录本、台账、单据,都没能幸免于难,全被雨水给浸泡了。纸张湿透,字迹模糊,成了一堆纸浆。
然后,需要抢救:
工作人员们小心翼翼地把这些湿漉漉的本子、单据,一本本、一张张地摊开,放在通风处晾晒。
希望能让它们恢复原貌,至少抢救点信息出来。
然而,命运多舛。
晒干之后呢:
一把火,烧掉了。
对,你没听错。
据李大队长在法庭上平静地陈述,这些经历了水劫又被风干的记录本和单据,最终的归宿,是被付之一炬。
理由?可能是觉得反正也看不清了,留着占地方,不如烧了干净:
证据被水泡了,证据又被晒干了,证据最后被烧掉了。
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下来,堪称完美的证据物理超度教程。
所有可能留下蛛丝马迹的书面证据,就这样,在经历了水与火的双重洗礼之后,化作了青烟,随风飘散,灰飞烟灭,片甲不留。不留下一丝麻烦。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物有旦夕祸福。
一场恰到好处的大雨,一把深思熟虑的大火,完美地解决了所有可能存在的书面证据问题。比任何碎纸机都更彻底,更环保,更具有仪式感。于是,法庭上,关于青龙山庄B面的追问,最终都只能汇入那条由失忆汇成的河流:
记不清、不清楚、没印象。
而那些可能记录了真相的录像带、硬盘、纸张,则早已在“草稿”、“覆盖”、“水泡”、“火烧”的命运交响曲中,魂归尘土。了无痕迹。
5
这案子,从根子上,就带着一种浓浓的“我是谁?谁是我?你又是谁?”的存在主义哲学气息。
立案时,明明是王平被诈骗案。一个具体的人,一个具体的指控。指向清晰。
可到了起诉阶段,被害人的数量,像玩俄罗斯方块一样,层层叠加,嗖地一下:
变成了6132人。
这多出来的6131个被害人,是从哪个平行宇宙穿越过来的?像孙悟空拔了根猴毛,吹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被害人大军。起诉书里对此语焉不详,仿佛这是个不言自明的事实。
开庭的时候,这份至关重要的、长达几百页的被害人名单,居然没有随着起诉书一起,按法定程序送达给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
律师们当然不干,这还怎么玩?连对手盘是谁都不知道。于是反复向法庭、向检察院要求提供。
几天之后,名单来了。但来的方式,有点像特工电影里的秘密交接:
半夜,凌晨0点20分,辩护律师助理的酒店房间。一位据说是检察官助理的工作人员。几百页厚厚的纸,据说是那份传说中的被害人名单。
这份名单,自带三无光环:
没有正式的文件抬头和名称。没有加盖检察院的任何公章或确认章。甚至连个送达回证都没有签,放下就走。
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像一份深夜加急的神秘外卖,送到了律师助理的手里。
几个小时后,辩护律师们就要拿着这份三无名单,在庄严的法庭上,发表严谨的质证意见了:
这程序走得,突出一个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灵活。
再定睛一看名单内容,更是让人怀疑人生,怀疑打印机是不是中了病毒,或者录入人员是不是刚参加完一场激烈的酒局。
有的被害人,姓名那一栏赫然印着:
嘉宾卡。
一张卡,也能成为诈骗案的受害者?这想象力,已经突破了法律的边界,进入了奇幻文学的范畴,堪称法治史上的里程碑式创新:
赋予了无生命物体被诈骗的权利。
还有大量的条目,有人名,但地址、联系方式是空白的。
或者反过来,有地址,但名字是空缺的。
这大海捞针都捞不着啊,让人怎么找?怎么核实?
最最炸裂、最能体现本案量子纠缠特质的是,在这份长长的、包含了“嘉宾卡”在内的被害人名单里,律师们赫然发现了三个无比熟悉的名字。这三个名字,不是别人,正是此刻就坐在被告席上的三位女性被告人,穆某、鹿某、李某某:
被告人 = 被害人。
这一下,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瞬间变得高深莫测起来。
她们到底是实施了诈骗行为的加害者,还是同时也被自己公司或者老板或者甚至被自己骗了钱的受害者?
她们是应该坐在被告席上,低头认罪或者奋力辩解,争取无罪或轻判,还是应该立刻申请换个座位,坐到公诉人旁边,声泪俱下地控诉其他同案犯,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她们花重金聘请的辩护律师,此刻的身份到底是辩护人,还是应该立刻转换角色,成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帮她们追讨被骗的钱款?
法庭似乎对这种可能引发逻辑悖论的哲学难题不感兴趣,选择了战略性地保持沉默,继续按部就班地推进庭审。
除了被告人穿越成被害人,名单里还有一位更特殊、更敏感的人物:任惠荣女士。
经过律师们一番尽职调查,发现这位任女士非同小可,她是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光荣退休的老法官:
退休法官,成了自己曾经挥洒青春和汗水的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名单里还有几位,名字和郑州中院的在职法官一模一样。
法院后来专门对此进行了说明,表示经过认真核实,并非本院在职法官:
只是重名。
但这已经足够让辩护律师们警惕起来了。同事审同事,哪怕是退休多年的前同事,这在司法实践中可是大忌讳,极易引发公众对审判公正性的质疑。
于是,律师们立刻依据《法官法》等相关规定,郑重其事地向法庭提交了申请,要求本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认为他们与被害人任惠荣女士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利害关系。
法院内部迅速启动了自查自纠程序。
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和审慎研究,法院给出的官方答复是:任法官虽然是本院退休干部,但已经退休多年(2010年退休),跟现在的合议庭成员:
都不熟。
所以,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公正审理,回避申请,依法驳回。
退休了,就不算利害关系了?
这逻辑,似乎也有点过于一刀切的务实。
同事三分亲,何况还是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共同执掌生杀大权的前同事。
还没完。这份充满惊喜的名单里,还隐藏着国际友人。
有来自安徒生故乡丹麦的,有来自下龙湾越南的,还有来自宝岛台湾和东方之珠香港的人士。
按照中国的法律,这涉及到域外被害人,案件的审理程序应该有所不同,需要启动专门的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更要注重保障这些域外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比如通知他们参与诉讼的权利,提供翻译等。
但法庭好像也没太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就按照审理普通国内刑事案件的流程,一路审下去了。
公诉人从始至终都非常笃定,坚持认为,名单上的6132位客户,一个都不能少,全都是被害人。他们都被瑞德青春用虚假的宣传、无效的仪器给骗了。
但辩护律师们拿出了截然不同的证据和说法。
他们说,公司自己做了客户回访,找到了2784名客户,这些人都签字画押录了像,明确表示对服务很满意,觉得仪器有效果,身体有改善,从来没觉得自己被骗:
2784人说“我没被骗”,这个数字,占了公诉方认定被害人总数的将近一半。
还有近3000名客户,公诉方连他们的笔录都没做过。
这些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谁也不知道,能直接算作被害人吗?
就算公安机关费尽周折找到的那200多份笔录,里面很多人也只是说没感觉有什么明显变化,或者:
是在警察提醒后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骗了。
最开始报案的那位王平女士,案发后还在被告人集团的美容店继续消费。
辩方还提交录音,说很多被害人是被公安反复打电话、甚至上门,劝说去做笔录的。
有人私下抱怨公安做法:
像黑社会一样。
面对这些,公诉人的解释堪称经典永流传:
正因为你被骗了,所以你不知道你自己被骗了。即使客户自己觉得有疗效,那也是被蒙蔽了,是安慰剂效应。
我们认定你是被害人,是为了你好。
于是,被害人是谁?被骗了多少钱?
这两个诈骗案的基本构成要件,成了一个玄之又玄的哲学问题。
只有起诉书上13.5亿的数字,无比清晰。
6
远洋捕捞的阴影下,那笔巨款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
18.6954亿,指控诈骗13.5亿。
这笔钱的性质和归属,成了控辩双方争夺的另一个主战场。公诉方的说法几经变化,从最初暗示超出部分是合法收入,到后来强调与诈骗所得高度混同,难以分割。他们提出的处理方案是,先用这笔钱退赔(可能并不存在的)6132位被害人13.5亿,剩下的钱再执行财产刑(比如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如果还有结余,再考虑返还:
先退赔,再没收,有剩才还。
辩护律师们听了直摇头。
韩冰律师掰着指头算账:
公司是庄老板姐妹俩的,但钱的来源复杂得很,有老美容院赚的,有医美赚的,有大健康收的预付款,怎么能都算老板个人的?加盟店的保证金是人家的,怎么能动?搞大健康项目花了多少钱?买仪器、租场地、发工资、请专家、包客户机票酒店,审计显示光两个账户支出就11个亿,这些成本不算吗?老本行美容医美没被控告犯罪,那块的合法收入和资产凭什么也冻着?
这不是搞连坐吗?
王涌教授更直接,说公诉方之所以要模糊财产界限,就是想给他们大规模冻结资产的行为找个台阶下:
这种混同才可能为你的查封行为进行辩护。
老板庄某某在最后陈述时,也把这个问题抛了出来,语气里满是悲愤——我2004年就开公司了,2018年才搞这个大健康,难道你们连账都分不清吗?……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合法钱,就这么被你们冻着。检察院量刑建议判我无期,没收全部财产:
你是两个好处都想占吗?
钱的归属,成了一笔糊涂账。但冻结的手,却一直没松开。
7
郑州中院的这场庭审,像一部超长篇幅的现实主义魔幻剧,演了48天,横跨了郑州的夏天、秋天和冬天。
最后的法庭辩论环节,是双方火力全开的总决战。辩护天团的律师们,几乎把之前几个月庭审中所有的疑点、槽点、雷点,又重新梳理、打包、论证了一遍。程序上的问题,在他们看来:
已经不是漏洞,而是筛子底了。
没立案就抓人起诉,没管辖权硬要管,该回避的不回避,开庭的基本程序都不合法,名单没送达,被告成被害人,涉外被无视,当事人缺席,还有青龙山庄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和系统性的证据灭失……这简直是在用行动诠释什么叫:
法定程序如浮云。
实体上的指控,在他们看来,更是空中楼阁:核心的虚构事实不成立,仪器名称功效来自供应商,经营管理是常态,仪器的功效到底有没有,公诉方自己都说不清拒绝鉴定,所谓的6132名被害人大多查无此人或明确否认,被告人主观上更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有退款,有投入,想长远发展,也不能因为一个新项目受挫就把整个集团打成诈骗犯。
支撑定罪的证据链,要么断裂,要么本身就带着原罪,刑讯逼供。
结论很明确:
无罪。
徐昕教授最后还给办案人员敲了敲警钟,提醒他们别忘了司法责任终身追究制,并再次放话,如果真敢按公诉人建议的重判(当时是无期),那真正的中原大战,才刚拉开序幕。他要斗争的对象,是:
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现在,一审的判决下来了。十三年,十一年……罚金两千万,三百万……没有无期,没有拿走18亿,但足以让一个企业家和她的企业元气大伤。
靴子算是落了地。但砸在地上的声音,似乎并没有带来尘埃落定的平静,反而激起了更大的回响和争议。
被告们当庭表示上诉,律师们在社交媒体上继续发声质疑判决的理据和程序问题,记者们则对那个聪明的宣判时机津津乐道,认为其中大有深意。
这场中原大战,看起来,更像是吹响了中场休息的哨声。
下半场的剧情,随着上诉程序的启动,或许会更加波谲云诡,更加引人入胜。
青龙山庄的铁链声,似乎还在郑州的上空若隐若现,提醒着人们B面世界的存在。法庭上那些集体记不清的表情包,在法律人的朋友圈里流传,成为司法奇观。消失的录像带,被水与火联手超度的记录本,还在无声地诉说着证据湮灭的故事。薛定谔的6132位被害人,他们的真实想法和遭遇,也许永远只是一个谜,一个服务于判决书需要的数字。以及,那笔巨大的,超过18亿的资金,最终将流向何方,滋润哪片土地?会不会有一部分,真的如公诉人所愿,用于退赔那些可能并不存在的被害人?
判决槌落下,一地鸡毛,外加一屁股问号。
十三年,两千万,数字挺硬,但显然没把所有人都砸服帖。上诉的声音,比判决书更早一步冲出了法庭。
真相这玩意儿,有时确实像鬼,谁都说见过,但要拿出实锤,比登天还难。
可难,不代表就该算了。
保持清醒本身,拒绝配合遗忘,恐怕就是最基本,也最坚韧的反抗。
希望?它不在于虚无缥缈的“明天会更好”,那太空洞。它或许就藏在那些不甘心的追问里,藏在每一个律师不肯放弃的细节里。它可能微弱,甚至暂时看不到扭转乾坤的力量,但它提醒我们:
在这片土地上,总还有人不愿就这样算了。
只要还有人不肯假装一切正常,这戏,就还没唱完。 就像黑夜里走路,你未必能立马找到灯,但总得有人瞪大眼睛,竖起耳朵,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的微光或异响。这不认命的劲头,大概就是此刻我们唯一能紧紧抓住的东西。
写于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