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客社:守望共同的尘世故乡
文 /林鸿东
到永福,樱花已谢。
路过古村李庄,淳朴之风扑面,欢喜心油然而生。古树、古庙、古塔、古陂、古宗祠、古土楼、古廊桥,一应俱全。这些乡土风物如血脉交织,构成了李庄立体完整的乡土社会。
李庄风物中,始建于明万历的廊桥最美。桥身覆双层木面雨披,远近观望皆精妙,晴雨幽赏皆成画意。桥下有陂,水声潺潺;桥畔北屏山塔孤耸,惠来宫香火缭绕(主祀妈祖)。
北屏山塔塔基之上,横卧一方斑驳古碑,竟是主题为“保固桥陂告示”的示禁碑碑刻。归来后,耗时半日,终辨得全文,具体文字如下:
告示
龙岩州漳平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叶,为恳恩给示保固桥陂以杜祸端事。据廪生李黄、生员李权、监生李钟鸣、职员李春等词称:
“窃生等始祖自宋朝时来居平邑永福里李庄社尾,建立桥亭,以济行人往来,以固祖上坟屋。桥下筑陂,保固桥亭,由来已久。前因边乡巨族或架屋,或做坟,屡将陂下大石挖搬,致被洪水冲塌,仅存两头旧址。复经鸠工修筑,桥亭桥下迁入数丈,照旧筑陂。陂下附石,以图永固。近有强邻巨族只愿利己,不顾害人。陂下附石屡被挖搬等情。”到县据此,除呈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该社附近居民人等知悉:嗣后尔等毋许在于该桥亭陂下挖搬石块。如敢故违,许该生等投鸣地保,指名具禀赴县,以凭拘究。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
日给
该告示由清代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龙岩州漳平县知县叶灼发布。据告示所载,李庄社尾李氏家族自宋代定居此地,于社尾修建桥亭,便利行人,并保护祖坟、屋基。桥下筑陂,形成桥陂一体结构,兼具通行与防洪功能,历代皆赖维护。然周边豪族为建房、修坟,屡次盗挖陂下巨石,致结构失稳,洪水冲毁桥陂,仅存残基。李氏族人多次集资修复,甚至将桥陂内迁数丈重建,然盗挖不止。知县叶灼受理廪生李黄、生员李权、监生李钟鸣、职员李春等人联名陈情后,勘验实情,遂以官方告示明令禁止挖掘、搬运桥陂石料。此告示不仅是清代地方水利保护的法律文献,更折射出基层社会宗族博弈、官民互动及公共资源管理的复杂图景。
也许,正是因为历代政府的勠力庇护,李庄的桥陂才至今得予留存。我到李庄,又刚好看到“保固桥陂告示”的示禁碑,这段湮灭两百年的亭桥往事,终浮现于世。
此碑,不妨重新立于惠宁桥桥头,使桥陂永固于水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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