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逃避执行案件。该案执行过程中,惠安法院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转移、隐匿名下财产租金收入,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遂依法将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被刑事立案后,主动全额缴纳执行款,但其仍应当为自己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此案深刻警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情回顾: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王某因借贷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五万元及利息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不仅未主动报告财产,反而对其将房屋屋面出租给某基建公司用于基站建设的租金收入动起了歪心思,钻了法院尚未查控到该笔收入的空子,暗地里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要求承租人将后续的租金转移至他人名下账户,以躲避法院的执行,累计转移租金收入42000元。


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关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依法核实资金流向,并固定关键证据,后依法将王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面对刑事立案的强大震慑,王某彻底放弃侥幸心理,全额缴清执行款。但其明知自己负有还款义务且有履行能力,还故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即便其事后醒悟缴清款项,也无法掩盖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事实。

法律后果:拒执犯罪代价沉重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过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等法定程序,2025年3月,惠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王某刑罚。

以案为鉴:勿因侥幸毁人生


法官在此提醒,执行不是“猫鼠游戏”,任何试图逃避义务的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当前法院已构建“执行查控+信用惩戒+刑事打击”的全链条机制:通过“一键查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网络资金等财产线索进行精准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荣誉取得以及资格限制等信用惩戒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者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执行利剑之下,失信者失去的不仅是个人诚信,更是人身自由。

王某的经历警示全社会:逃避执行绝非“小聪明”,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大风险”。司法权威不容亵渎,法治社会没有“避风港”。任何企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终将在日益完善的法律之网下无所遁形。唯有敬畏法律、诚信履约,才能真正守护人生安宁与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

法院督促所有被执行人:主动报告财产,切勿转移财产,及时履行义务。对于诚信履行者,法院将依法给予正向激励;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执者,法院必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

来源:惠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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