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据“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9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召开院长宣布会。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军文代表学校宣布任免决定:聘任林彦为法学院院长;免去张志铭的法学院院长职务。
据上海交通大学的公开资料介绍,林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政府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获评上海市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交通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受上海交通大学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奖A类计划资助。获聘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共福州市委法律顾问、浦东新区立法专家库成员等。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实施机制、基本法律修改权、执法检查权、法律询问答复制度、美国宪法等。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
出版专著两部、译著一部。已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titutional Law、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担任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罗马尼亚Constitutional Law Review杂志学术委员会委员;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titutional Law、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Asia Pacific Law Review等期刊匿名审稿人。曾被美国比较法学会授予“英特玛奖”(the Yntema Prize)、荣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果奖、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长期参与各级人大及政府立法咨询工作。
教育背景
1996年—2003年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硕士)
2003年—2006年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07年1月—2009年12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9年12月—2015年12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15年12月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16年12月至2021年1月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社会兼职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
2、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
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5、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6、中共福州市委法律顾问
7、浦东新区立法工作专家
8、上海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
9、中共闵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10、中共金山区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学术兼职
1、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
2、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3、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4、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5、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理事
6、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
7、上海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