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就要签‘卖身契’?不考公考编才能当老师?”——日前,安徽某教育集团因“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冲上热搜,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根据集团老师透露,老师在入职的时候必须签承诺“不参加考公考编”的协议,如果违反协议,则被视为“造成公司损失”,学校可无责辞退。为了确定老师没有相关考试,学校甚至会在考试当天,通过突击查岗、视频点名等方式监控教师动向。

虽然校方表示,这些条款“不在劳动合同里”,老师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签,但如果不签就没有入职的资格,这种强制入职者必须做出选择,放弃自己合法权益的做法,显然属于霸王条款。



面对舆论的质疑,该教育集团也作出回应,称这样做也是为了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老师考编中途离职了,那学生怎么办?频繁更换老师,确实会影响教学稳定,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不利,加上学校在教师培养上投入了大量心血,教师离职会给学校带来损失。

冷静下来想一想,学校方面的说法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高是行业痛点。一方面民办教育市场竞争激烈,频繁换老师可能影响家长信任和招生口碑。另一方面编制仍是多数教师眼中的“铁饭碗”,民办学校的教师待遇、职业保障与公办学校老师存在一定的差距。



这样,势必就会有一些老师本着“骑驴找马”的想法,先在民办学校入职,赚取工资,一边准备考编,随时准备跳槽到公办学校。有这样想法的老师,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在考编上,投入教学的时间和精力自然有限,而且一旦考上了,头也不回地走了,校方还得安排老师接替他的工作。

不过校方这种“防贼式管理”真的能有效防止老师的正常流动吗?这样的做法必然加剧了教师与学校的对立。有教师吐槽:“学校越是高压管控,越让人想逃离。”这样的强力管控也会让教师的归属感越来越低。所以与其用一纸承诺书拴住人,不如提高薪资福利、完善晋升通道,让教师自愿留下。



况且,这种“入职就要放弃考编考公”的条款,虽然站在企业的角度似乎合理,但是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学校无权剥夺老师考编权利,即便合同中有服务期约定,学校也只能追究考编老师的违约责任,比如可以要求老师赔偿培训费用,而非直接禁止考试。

要求教师放弃职业选择权,本质还是学校对自身竞争力的不自信。真正的好学校,留住人才靠的是吸引力,而非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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