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

“没想到我们基层的声音,真能被国家立法机关听到,还被采纳了,特别有成就感。”

“立法不是遥不可及的国家大事,就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身边事。”

近日,宁乡市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信息员们格外振奋——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中,该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6条建议,成功被全国人大采纳。

4月9日,本报记者专程来到宁乡黄材镇,探寻国家立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密码,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生机。

创新建立全省首个“1+5”

区域协同机制

黄材镇坐落于宁乡西部,是著名的炭河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所在地,曾出土过四羊方尊、人面纹方鼎等青铜器具。从青铜时代的匠心铸造,到新时代的民主立法实践,黄材镇正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着文明的对话。

2023年11月,黄材镇被确定为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在宁乡西部设立的唯一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虽不到2年,但众多带着烟火气的鲜活模式在这里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2024年3月,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

2024年8月,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周边横市镇、沩山乡、龙田镇、沙田乡和巷子口镇5个乡镇签订湖南省首个“1+5”区域协同框架协议。一支由人大代表、司法所干部、网格员等组成的94人立法信息员队伍迅速组建。他们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将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直送立法机关。

“过去各乡镇的立法意见征集较为零散,协调不足。如今依托‘1+5’区域协同机制,我们打破了信息壁垒,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工作高效协同。”黄材镇党委书记戴永星介绍,基层立法联系点整合6乡镇力量,通过召开立法意见征集座谈会、屋场会、走访入户等形式收集群众“原声”,形成应急措施、档案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高质量立法建议近50条。


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屋场会广泛征集群众建议。

“我们今年又承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4部法律法规的立法意见征集工作,由黄材镇牵头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各协同单位共同参与,形成联合报告。”戴永星告诉记者,“1+5”区域协同机制的建立,大大提升了意见反馈的质效。

一词之变背后的民生分量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颁布实施33周年,并迎来了第四次修改。通俗地说,《代表法》就是中国27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的“工作手册”,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做好《代表法》修改意见征集工作,2024年,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代表们进行两次座谈,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和保障代表履职等方面提出了19条建议,其中6条建议被全国人大吸收采纳。

在《代表法》修正草案中,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发代表证”。


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走进青羊社区开展法律宣讲会。

龙田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龚学军提出,将“可以”改为“应当”,以确保每一位代表都能获得代表证,便于执行代表职务。这一建议被采纳,修正后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发代表证”。

虽然只有一词之变,但让代表履职保障从可选项变为了必答题。

“我们提出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也纳入宣传主体的建议,直接推动了《代表法》第五十六条的修改。”黄材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金华告诉记者,乡镇人大代表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履职事迹同样值得宣传。现在法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这是对基层民主实践的充分肯定。

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为何黄材镇基层干部群众的参与如此踊跃?

“以群众为立法核心,深入基层倾听民声,让老百姓的智慧与建议直通立法机关,就能为高质量立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金华分享道,为了把立法征询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人大代表们联合基层法庭、司法所,将法言法语转换成民言民语,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提得出意见。此外,黄材镇依托“立法联系点+网格化”模式,每周三开展群众日法律宣讲,网格员逐条解读法律草案,收集群众意见,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

在田间地头与村民唠得热乎,走访入户时和百姓聊得起劲,每一次征求意见建议的过程,就是一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月9日,黄材镇党委书记戴永星(左二)向湖南法治报记者介绍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相关情况。

“每个人的声音都能被听到,更让我体会到国家对群众意见的重视。”宁乡市人大代表、黄材镇崔坪村村干部姜芳感慨道。她提出的“代表在人大会召开之前,应当深入基层,集中调研,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写进了《代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代表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当自己提的建议变成法律的那一刻,才真正懂得‘人民当家作主’的分量有多重。这对我是鼓舞也是鞭策。”宁乡市人大代表、黄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文提出的意见建议被采纳,体现在《代表法》第四十七条相应条款。

宁乡市人大代表熊立新提出的两条建议被采纳,“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为代表搭建履职和学习平台,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以及“建议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代表列席和参加有关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分别写进了《代表法》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

“设立仅一年多的时间,我们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有6条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这是黄材的骄傲,也是我们‘1+5’协同6个乡镇的骄傲。”戴永星难掩喜悦之情。

近年来,该镇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并从三个方面诠释了“全”字内涵:全链条参与,确保群众在立法调研、草案研讨到意见征询各环节发挥主体作用;全领域覆盖,将民主实践融入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各个领域;全周期管理,构建“建议采纳—政策转化—效果评估”的完整链条,让群众意见真正落地见效。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 全媒体记者 杨湛 谭好 见习记者 余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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