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超员载客

安全隐患大

危及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泸州公安交警

在全市范围强化部署超员治理

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一体推进





建立公安交警“赶集”制度,整合警力每日对全市赶集场镇开展执法检查,践行“一车一宣三必查”:检查一辆,宣传一辆;必查载客人数,必查座椅设置,必查安全带使用情况。





通过“大喇叭”定点广播、“小喇叭”流动宣传、电子劝导员循环播报等方式,多频次播放“拒绝超员”主题提示音频。

每一条平安回家的路

都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在此

真诚呼吁

如遇超员 拒绝乘坐

拨打110举报

在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公安交警部门将抄告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切勿心存侥幸

警示曝光


违法时间:4月11日5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泰二路

违法情况:核载7人,实载11人

处罚情况:记6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含)未达到100%的)


违法时间:4月11日7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黄舣镇

违法情况:核载5人,实载6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50%的)


违法时间:4月11日8时

违法地点:龙马潭区特兴镇长安场口

违法情况: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50%的)


违法时间:4月10日10时

违法地点:泸县云锦镇

违法情况:核载8人,实载10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50%的)


违法时间:4月11日7时

违法地点:龙马潭区振兴路

违法情况: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50%的)


违法时间:4月11日7时

违法地点:合江县神臂城镇

违法情况: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50%的)


违法时间:4月10日10时

违法地点:泸县云锦镇

违法情况: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50%的)


违法时间:4月11日7时

违法地点:合江县神臂城镇

违法情况:核载7人,实载9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50%的)


违法时间:4月9日9时

违法地点:叙永县321国道

违法情况:核载5人,实载6人

处罚情况: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50%的)

以敬畏之心 拒绝超员

驾驶员请牢记:您车上乘坐的是鲜活的生命,而非冰冷的数字。超员一人,危险增加十分。

乘客请谨记:拒绝乘坐超员车,发现超员请拨打110举报,您的选择可能挽回一车人的幸福。

交通安全需久久为功

泸州公安交警将持续推进超员治理

全力以赴

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信息连线:各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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