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匠心守初心

——检察机关的领军人才

“加强领军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和紧缺检察人才培养”,是应勇检察长在2025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战略要求。2006年至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遴选出五批共373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日报》聚焦这一检察精英群体,邀请4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分享他们在办案一线淬炼的专业智慧、在理论研究中迸发的创新火花,以及在改革攻坚中展现的担当精神。这些鲜活的故事,既是对“领军人才”内涵的生动诠释,也为破解“如何培养”“怎样用好”这一时代命题提供了实践样本。

李辰

做好“检察版接诉即办”


清晨的北京通州,阳光斜切过通州区检察院办公楼玻璃幕墙。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辰的办公桌上,整整齐齐叠放着刚打印出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周报,这是“检察+热线”协作机制建立后,李辰每周必看的文件。

“市民热线反映的不仅是民生痛点,更是法律监督的发力点,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拓展涉检诉求和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李辰常说,要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撬动“大治理”。

2021年底,李辰在查阅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报告时,一批外来务工人员集体讨薪的投诉线索引起她的注意。正值春节返乡期间,这些工资不仅是兑现劳动报酬,更是改善家庭生活的期待。“走,我们去现场看看!”李辰当即带队赶赴线索所涉工地核实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辰(右二)听取案件被害人诉求并为其答疑解惑。

“项目承包方与劳务公司互相推诿,务工人员手中仅有零散的欠条,维权举步维艰。”这位曾经直接办理过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专案等400余件大案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平时干练爽利、雷厉风行,每每谈起关乎群众急难愁盼的案子时,声音却又异常柔软。

民生无小事。李辰带领团队迅速行动,依托与区人社局建立的根治欠薪协作机制,调取用工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指导务工人员完善立案材料。与此同时,她敏锐地发现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互联网企查查数据和人社局台账进行匹配,可以提升此类案件的办理效率。于是,办案期间,她带领团队创建了“农民工讨薪领域民事支持起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锁定责任主体,联合劳动监察大队促成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和解。一个月后,首批务工人员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该模型也于2024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在全国多地推广应用。

讨薪案的成功办理,让李辰意识到数据背后是群众的诉求。2022年3月,在她的推动下,通州区检察院与通州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立协作机制,将12345市民诉求与12309检察服务无缝对接,通过数据共享、智能筛查,实现涉检线索“一网归集、一键分办、全程跟踪”。2024年,依托该机制,该院实时接收群众诉求20余万条,并据此发现监督线索1400余条,监督成案600余件。

从讨薪难到数据联动,李辰带领团队逐步深化“检察+热线”的作用,努力做到从个案维权到全域治理。

2024年5月,一个月上百条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被标注醒目的红色:某社区公园引发的噪声扰民问题,因涉及行政领域较多,群众的反映迟迟得不到解决。李辰随即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寻求技术支持,解决噪声污染取证难的问题。同时,检察机关还专门召开听证会,进一步明确相关行政机关各自监管职责、开展协同履职,推动全市首个社区公园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管理规定出台,实现还静于民。一位居民专门留言:“以前投诉石沉大海,现在问题解决看得见、摸得着。”

“不能让群众为维权‘跑断腿’。”李辰认为,“检察版接诉即办”的关键,在于“办”,要依法办得快、办得好,还需要进一步活用、巧用民生数据。在她的推动下,通州区检察院逐步构建起“数据穿透+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实现群众诉求“一次通办”的“一站多式”服务。同时,检察机关还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涉法涉诉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和规律性分析,针对反映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治理合力,形成全程跟踪问效的闭环模式。

陈赛

职务犯罪检察的“王牌教官”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在天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陈赛看来,办“铁案”是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的黄金标准,最考验检察官的办案能力。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坚守质量底线,不做办案‘二传手’。检察官提交的一份份清晰准确的证据调查指引目录,是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方向性把握,对监察机关调查审查有着重要作用,是监检协同推进办案质量提升的基石。”陈赛说。

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邀请,陈赛曾指导某中管干部以认购原始股方式进行新型受贿犯罪专案办理,在缺少案件查办先例的情况下,他深入论证,提出证据收集的“十个标准”,确立了案件查办方向和取证标准,最终实现案件的诉判一致。受某省纪委监委邀请,陈赛指导某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围绕该案因果关系认定标准的核心问题,精准定性,提出被调查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意见,确保了办案质效。

在一件件重大专案的办理中,陈赛承担了证据审查、事实认定、重大疑难问题论证及诉讼材料起草等核心工作,以“一人一书”的严格标准逐份制作公诉意见书,确保指控有力、指控精准。

2014年以来,陈赛参与办理了重大专案14件。2024年,陈赛走上领导岗位,更多就如何练就过硬的办案能力,如何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刑关,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做好办案指导和经验传授。

“高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是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的目标任务。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守住关口、把牢出口,携手共筑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共同体。”陈赛认为,解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深层次问题和疑难问题,既离不开监检机关的会商研讨,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办案业务培训,传导司法新理念新要求,拓展创新交流指导方式,共同推进办案质效提升。为此,陈赛挤出时间到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讲授办案业务知识,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陈赛也逐渐成为大家心目中的“王牌教官”。

章春燕

重塑未成年人保护范式


在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的诊室里,医生完成诊疗后轻点鼠标,一条未成年人异常诊疗信息即刻穿透数据壁垒,自动流转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系统终端;在某酒店大堂,一名未成年少女被成年人带到前台,公安机关的预警系统骤然亮起红灯……这些跨越时空的数据交响,正是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春燕带领团队打造的未成年人保护智能防线。从医疗领域到住宿行业,她用精密的数据网格,守护着未成年人的人生。

2021年寒冬的一个深夜,章春燕在审查一起聚众斗殴案时,一段10秒的模糊视频深深刺痛了她——画面中蜷缩在酒店角落的女孩,正用力拉扯被子尝试遮盖裸露的身体。这个14岁的女孩在聚会上被恶意灌酒后带至宾馆,遭遇性侵害。案发后,她几乎每天都会失眠,用吸烟、喝酒麻痹自己,有时还会选择自残的方式释放内心的痛苦,那一道道刀痕刻在她的手腕上,也同时刻进了章春燕的心里。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案件。章春燕带领团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立案监督6名法定刑期十年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启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并同步跟进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指导、法律援助、风险管控等系列综合救助措施。

案件办结后,章春燕陷入了思考:在女孩被带进宾馆的过程中,有没有哪个节点可以阻止伤害?有没有漏洞可以填补?在调查中,她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50%以上都有住宿经营者不依法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情况,存在公益诉讼和行政监督线索。这组数据催生了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的自动风险预警系统“智瞳”的形成。针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的风险点,该系统设定了绿、黄、红3个由低到高的风险等级,实现对侵害风险的自动预警与管控。

“智瞳”在湖州织就安全网两年后,章春燕再次敏锐地捕捉到科技的脉搏。2024年12月,浙江省检察院“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正式上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子场景在全省推广应用。而这一应用的背后,正是湖州地区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多跨场景应用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过去强制报告制度常陷于‘应报不报’的困局。”章春燕看着数字检察指挥中心的大屏,回想起2021年的数据——当地存在不少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这催促她搭建一个更加稳固的报告桥梁。


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研发部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多跨场景应用。

2022年,湖州市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章春燕带领团队联合市公安、卫健委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发了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并在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开展试点,当医生发现疑似未成年人受侵害痕迹时,强制报告弹窗立即报警。至当年年底,该应用场景在湖州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市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并进一步拓展至部分私营医疗机构,从此有了不会迟到的“数字哨兵”。

“数字,为我们创造了新的治理维度。”章春燕提出的“数据穿透式监督”理念,正在重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站在“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指挥中心前,章春燕的目光依然聚焦在那些闪烁的数据光点上,在她看来,每个跳动的光点背后,都可能是一个等待守护的人生。

张理恒

做检察理论创新的尖兵


几年前,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收到一件基层检察院提交的法律适用请示,内容涉及对共享助力摩托车实施“先毁后盗”行为的法律适用争议。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夜间驾驶租用的大货车将数辆共享助力摩托车运至郊外山路边,出于泄愤动机,用石头砸毁车锁和车辆的定位装置,此时电瓶突然从车座里弹出来,王某遂临时起意偷走电瓶变卖获利,并遗弃了毁损的共享车辆。

经阅卷并与办案人员交流,研究室主任张理恒建议围绕王某先后实施的毁、盗两个行为,按照“双线”指控逻辑收集固定证据。办案人员补充调取了车辆租赁公司的定位轨迹、电瓶销赃渠道等证据,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指控证据体系。

问题不止于此,是盗窃还是其他侵财罪名成为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难题。如果本案往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侵占罪的方向认定,不符合相应犯罪立案的数额标准。

为进一步认定犯罪行为,张理恒深入案发现场,详细察看案涉车辆位置,经过一番论证后认为,被毁坏财物发生位移但尚未造成占有转移,即原权利人并不因为财物所处位置的改变而丧失对财物事实上的支配、管理关系。经过现场勘验,最后的案发地点远超出被害公司设定的可以定位到的区域范围,尽管被害公司不能借助移动定位设备实现对财物的占有,但根据财物的性质与放置地点可以推定,车辆及其电瓶仍归属被害公司负责人占有。以这种新型的刑法占有关系为依据,王某非法取得了他人占有的财物,涉嫌盗窃罪。基层检察院采纳了张理恒的意见,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并获法院有罪判决支持。

近年来,刑法上的占有概念虽然有所发展,不仅包括原权利人实际掌握、控制、监视和管理财物的情形,还包括依靠机械器具、移动定位设备等实现占有的情形,但其外延范围仍相对局限。该案的成功办理,拓展了涉及新业态新技术领域刑法占有概念的范围,对传统的侵财犯罪理论具有一定突破性,该案也成为高校刑法课堂热议的案例。

以该案为契机,张理恒带领几名骨干一起针对新产业、新模式、新支付方式侵财犯罪的定性及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探索高质效办案的实践路径,主持完成了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部分创新性观点被法学专家所著教材吸纳。

“理论研究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检察实践这片沃土。”张理恒说。当好新时代检察实践和理论的尖兵,需要有坐得了冷板凳的坚守,保持学习劲头,锤炼技高一筹的技能本领,奋力追赶知识更新迭代。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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