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以高效行动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

2024年,郭某某与宋某某向佳县某银行贷款本金160000元,张某某与郭某为担保人。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四被告仍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该银行于2025年4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为防止存款流失,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线上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冻结四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及网络存款150000元,并积极与四被执行人联系,告知冻结情况,四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经协商,四被执行人共偿还该银行贷款本息共计172266元,该案执行完毕。


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妥善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佳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审执力度,为维护县域稳定的金融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任麒轩

图片:刘 鹏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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