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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晴隆一起彩礼纠纷引发思考。订婚后一方出意外,要不要退彩礼?
男子杨某2024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龙某某。2月15日订婚仪式上,杨某拿出了12万8作为彩礼,女方家返还8千。
很多地方一旦订婚了就可以住在一起,也可以一起到外地打工,跟已婚夫妻一样生活。 一般是年头订婚,年尾打工回来再办婚礼。
杨某和女方也是如此。订婚后两人一起出门打工,同居在一起。女方渐渐觉得和杨某习惯、思想上有很多不同,认为彼此并不合适,向杨某提出退婚。
两个人还没来得及商量怎么退婚,彩礼怎么算。女方就意外溺水身亡了。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订婚的两家人都很意外,也很悲痛。
父母承受着丧女之痛,无心考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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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杨某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何况女方生前已经说两人不合适要退婚。没结婚那12万彩礼总该退回。
但是女方家认为自己没了女儿,还被追讨这个钱,非常生气。不管女儿想不想退婚,当时都跟着杨某去打工了,是想一起生活才去的。女儿没了,彩礼还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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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家人觉得自己付出12万,没结婚啊,怎么能不退回来?辛苦攒下这么多钱不容易啊。于是起诉要求女方家里返还彩礼。
经当地法院耐心调解,讲述双方各自难处。最后女方家返回5万。
前不久还有另外一个彩礼纠纷。男子李某花27万彩礼订婚,10多天后准新娘就跳河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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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也是要求退回彩礼,但女方家里只肯退回18万。10多天被扣9万,李某也不愿意。不知道最后退回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