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蜂虿有毒不敢除,栋折榱崩不能护。本为护宅斫病枝,岂料墨吏持符至。”
这两天呢,胖胖刷到齐鲁新闻一则报道:
四川旺苍县的高姓村民,修剪了一下自家后院那棵250岁的银杏树,结果被立案调查。注意,这是人家高祖自己栽下的树,是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他也不是没感情,甚至拒绝了别人出几千块钱要买这树的提议,理由是“房后有树寓意好”,一家人一直都很爱护这棵树。
这可不是胖胖编的段子
这棵有250年历史的古银杏树,长在房子边,树上有马蜂窝,掉枝砸房顶,啄木鸟把树掏空,孙子在家差点被砸伤。
所以户主想都没多想,修剪了几根树枝。
结果有些人就出场了,说你违法了,动了“三级古树”,得查你。
有趣吧?这不就是典型的“为保护而保护”、“只要形式,不看实情”的乱来吗?
你像这位村民说得很清楚:“我真不是有意要破坏这棵古树,马蜂窝蜇人太厉害了,到处乱飞,之前家人都被蜇伤了两次,蜇怕了。”
树顶部的枝丫,是因为两个孙子经常回老家,被啄木鸟掏空的部分,老是掉下来,有几次砸到房子上担心落下来砸伤人,一时着急,就想着自己把树枝修一修。
你说他图什么?
不是图什么利益,不是砍树卖钱,不是移植倒腾,是为了家人安全,怕掉枝砸人。
咱们再扯扯,这树是谁的?
不是人家的高祖栽的吗?
不是靠谁拨款种的,不是谁设计的,也不是他们立案调查方浇的水、施的肥,而是人祖辈子孙一代代看着长的。
你现在挂牌了,一块铁牌子一挂,立马“升格”为“保护古树”,然后子孙后代连修个枝都不能动了,动了就是“违法”?
那请问,这树什么时候从他们家的树,变成了“你的树”?
保护古树,不应该是为了“让后人继续享有它的价值”吗?而不是“让子孙修剪一下还被调查”啊,这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
而且,这户人家没卖树,也没想毁树,反而在外人出价几千买树时,自己都舍不得卖。
这不是“破坏者”,这是“守护者”!
这次给出的说法是“已立案调查”,还要“复壮修复”。
那你确定现在的重点,是要“复壮”那几根树枝?
还是“修复”一下你们僵化的执行逻辑?
胖胖不是反对保护古树,但保护不是死守表面形式。
枝丫本来就是要定期修剪的,难道要让树长到顶棚上?马蜂窝住进去蜇到周围人才显得“自然原生态”?
现在只是修剪几根枝丫,就要立案调查?这是“维护自然”,还是“某种形式上的扩张”?
是不是破坏,由谁说了算?由它们。
这就叫“不对等解释权”。
它们不是不讲理,它们是垄断了解释什么叫“讲理”。
是这个道理吧?不关心你家里是不是受伤了,不关心你是不是用尽善意保了这棵树几十年,它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破坏了我觉得值钱的东西”。
保护古树,是没错。
我们都该尊重自然、敬畏生态,但前提是:这个“自然”,要和人共处,而不是凌驾于人之上。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
你不让我动树,可你又不出人来清马蜂窝。
我怕被砸了修个树枝,你却要立案处罚。
树是我祖宗种的,你却说我“非法修剪”。
这次事件中,胖胖从头到尾看不到任何“人本主义”的思维,看不到一丝体恤的温度。
那么问题来了:你是为了“自然正义”,还是为了“程序正义”?
现实的逻辑应该是:
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优先,真正有恶意毁树行为才应严罚,而不是对本就承担风险的人落井下石。
这才是保护古树的正确做法吧?
这事不只是“过度”这么简单,而是折射出一种“脱离生活、脱离人性、脱离常识”的执行逻辑。
它们假装尊重自然,实则忽视人的合理诉求;
它们挂着保护之名,行的是责任甩锅之实;
它们打着某种旗号,却把人逼成“违法者”。
一棵250年的古树,能活到今天,难道是因为它们?
是因为这个家族几十代的守护,而不是因为你挂牌之后形式上的监管。
你可以挂牌,但不能霸占;
你可以监督,但不能过度;
你可以处罚“破坏者”,但请放过“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