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平时工作中,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遇到好心的老板人家会给你一些赔偿,可遇到那些人品差的老板,不但一分钱拿不到,还要被对方一阵冷嘲热讽。



河南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在煤矿打工时不小心胳膊被钻机拧断了胳膊,直接被搞成八级伤残,劳动仲裁会判定挖煤公司应该给予王先生37万元补偿。

可另一边煤矿却找各种理由开脱,迟迟不愿意支付赔偿,而法院做出的举动却让人意外。



那么煤矿公司为何不愿支付这份赔偿?王先生又能否成功讨回公道?

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具体来源赘述在文章内部

干活两个月,搭进去一只手

一般情况下来讲,如果员工在工作时因机器受伤的话,公司理应做出一定的补偿,这也是每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可总有一些企业为了少出那几毛钱,丢了他们的“良心”!



根据受害人王先生的妻子吴女士描述,王先生在2022年3月份,来到了事发的煤矿上班,虽然每天工作比较累,但收入比较可观。

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煤矿这份工作属于一种两班倒的,也就是说工人们需要进行熬夜,但人在夜间的精神状态显然不是很好,就这样意外发生了!



2022年5月9日凌晨四点多,王先生矿井下风港打锚索时,左手无意间被钻机拧伤,尽管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王先生就被送往医院救治,但结果依然不是很理想。

医院经过伤情鉴定后发现,王先生的左尺桡骨粉碎性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这两处骨骼都是维持手臂机能的重要部分,因此相当于王先生的手臂断掉了。



既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吴女士自然要为丈夫讨回公道,他们先后申请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想要以此向煤矿一方索取赔偿,而这一等就是将近一年的时间。

直到2023年5月份,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对王先生挖矿售后一事做出认定,他们判定王先生的遭遇确实属于工伤标准,雇主一方理应做出补偿,而劳动能力鉴定那边,也将王先生定义为了八级伤残。



有了这些鉴定结果以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许多了,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王先生工伤一事做出赔偿判定,要求煤矿一方补偿王先生伤残补助、停工费、就业补助等370334.33元。



说起来煤矿老板也算是倒霉,招到了王先生这个狠角色,对方只上了两个月的班,自己就要赔偿四十万左右,这换做是谁恐怕都难以接受。

就当王先生夫妻二人以为总算能够成功讨回公道时,煤矿公司那边却做出了一件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



37万赔偿款变成“煤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对此事宣判后曾表示,煤矿一方应在裁决结果生效后的十天内,将赔偿款支付给受伤人,但对方显然是不打算就此屈服。

结果就是在仲裁结果发布以后,煤矿公司那边直接就开始装死了,他们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有支付王先生的补偿金,就好像这件事与他们无关一样。



王先生夫妻也不是吃素的,他们直接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说什么都要把自己的血汗钱给拿到手,可谁能想到,即便法院介入此事,两人依然没获得想要的东西。

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内,王先生与煤矿一方进行了多次协调工作,但依然没有获得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于是法院这边直接采用了资产拍卖的手段,将价值37万的800吨煤矿进行扣押,声称拍卖以后自然会将补偿款还给王先生一方。

虽然这一方案看似合理,但进行起来也并没有那么顺利,因为在将煤矿扣押下来后,法院曾派人到现场进行热量评估,却发现的矿场的煤矿无法通过评估价值拍卖。



按这个样子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拿到赔偿款了,于是王先生一方又申请将这800吨给拉走,至于他们的去向由他自行处理,但这一点却遭到了煤矿一方的拒绝。

实际上,煤矿一方也有自己的难处,他们并非不愿意支付王先生的赔偿款,实在是因为经济困难拿不出来啊。



原来,当初王先生受伤以后,涉事老板便火速将煤矿转卖了出去然后跑路了,显然是怕王先生事后找上门来,而接手的新老板便成了冤大头。

王先生的妻子吴女士认为,即便煤矿现在换了老板,但债务债权也应该算在新老板头上,因此这件事他们要追究到底。



谁在纵容“带血的资本游戏”?

说白了这件事之所以僵持不下,主要还是因为煤矿原老板跑路了,几乎所有人都被他玩弄在了股掌之中。

王先生一方不肯罢休,因为他们理应获得这份补偿,而煤矿新任老板也感到非常的冤,没想到自己成为前任老板的“背锅侠”,这换作是谁恐怕都不想出这个钱吧!



从煤矿新任老板董某口中,执法人员得知了更多的细节,原来这家煤矿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被另一家法院给查封了,所以禹州法院也不应该将其拉走拍卖。



就在双方理论不清时,王先生的妻子吴女士又透露了一个重要消息,早在2024年7月份,煤矿一方就派人来找她协商,声称每个月给她3万元补偿款,直到37万元赔偿给完为止,可这笔钱仅仅给了三个月就断掉了。



对此,煤矿新任老板董某声称,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矿上才选择帮忙,可如今煤炭卖不出去,矿上也基本停产了,如今经济困难给不了钱,等到日后煤矿经营状况正常以后,再继续履行约定。

同时董某认为先前王先生所在的工队已经全部离开,也没有留下半点资产,所以如今的老板不应承担之前的债务。



不过知名律师付建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或转让后,新任老板应承受公司原有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新任煤矿老板也有一定的责任。

那么你认为这笔债务新任煤矿老板应该承担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大风新闻——男子矿井下被钻机拧断左臂,37万补助款用800吨煤“抵账"遇阻:当事煤矿:经营困难无法履行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男子矿井下被钻机拧断左臂,37万补助款用800吨煤“抵账”,煤矿回应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