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
专案组对孙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很是重视,于是宋宝道便指派刑警衣福根、许仁俊前往南市找那家国术馆的老板了解杜登高的情况,经过调查得知,那家国术馆1946年就关门了,但国术馆的馆主就在附近住,进一步调查得知,馆主姓查,已经六十多岁,是谭腿高手,是回族人。
警察随即约谈了查馆主,据他介绍,杜登高当初是由他的师弟史保纲介绍过来的,原因是杜登高在抗日前线部队为救他负了伤,请师兄照料,为此又给了五十枚大洋后就匆匆开车走了,于是查馆主就收留了杜登高,伤愈后,杜登高就留在国术馆当了一名教头。杜登高在和他闲聊时,说他跟王八妹是同乡,好像还攀着点儿亲戚关系,还有就是杜登高还是青帮弟子,时常有帮会中人来找他。
6月4日,刑警贺德祥、衣福根、许仁俊又前往王八妹老家调查,调查后确定了杜登高确系王八妹的同乡,两家距离只有五里地,不过没有证据表明两家曾有过什么来往。但在老家遇见一个曾给王八妹匪帮烧过饭的厨子提供的消息,抗战期间,他曾亲眼看见杜登高到过王八妹的驻地,是和上海滩的几个青帮人物一起来的,其中有杜月笙的弟子何真新,杜登高的身份应该是随从。
当时,王八妹设便宴款待上海来客,特地请原本不可能与那班青帮客人同桌吃饭的杜登高入席,说杜登高是她的同乡,希望他在上海滩得到大家的关照。刘厨子上菜的时候,正好看到杜登高向王八妹敬过酒。厨子还说王八妹的卫士都是清一色的同乡族亲小辈男子,但贴身勤务兵是四个女性,警察大概其说了一下那三个女盗的体态容貌,厨子表示没有印象。
如此一来,专案组认为基本可以排除案犯系王八妹的贴身卫士之说。而怀疑杜登高,是因为他是王八妹的同乡,现在既然三女盗与王八妹无关,那怀疑杜登高的理由就不存在了。
但此时孙先生还提及一个重要情况,他发现最近的几次经常发现杜登高不正常的外出,专案组对此并没有在意,可第二天消息传来,说杜登高被市局政保处刚给抓去了。原因是杜登高涉及了两起抢劫案。宋宝道得知情况后,立刻叫上两个警察前往市局了解情况。
原来杜登高的在抗战前参加了汉奸常玉清的黄道会,抗战初期,日本宪兵队即指派黄道会对沪上抗日进步人士进行绑架、暗杀,有人举报杜登高也是参与者之一,经过调查,杜登高说最近的几次外出都是受原来的帮会成员所托,为他们办事,而且都有人证。这样,就基本排除了他的涉案嫌疑。
6月6日,专案组再次开会分析案情,可惜却没有任何结果,就在要散会的时候,“巾帼会”又行动了,在提篮桥区公平路上的“第聂伯旅馆”发生持枪抢劫案,据称作案者是三个长得稍有几分姿色的年轻女子!专案组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听取情况。
公平路裕福里弄堂内有一家由原白俄老贵族齐克开的一家“第聂伯旅馆”,旅馆不大,也就七八个房间,很整洁,员工都是齐克的家人担任,这家旅馆小有名气,生意还不错。
这天午后,来了一男一女两个旅客,男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秃子,女的三十岁出头,长的很漂亮,两人要开两个小时是钟点房,按照公安局新颁布的规定,住旅馆开房间,不管是整夜住宿还是临时性的钟点房,都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外地来沪出差的,公家单位凭单位证明,私企、店铺则凭本公司(店铺)的盖章证明,个人则凭工作证,没有职业或者无工作证者则须凭户口本或者当地派出所的证明。
可在具体执行中,旅店几乎都不大遵守,白天开钟点房四小时以下的没有证件、证明也没关系,睁一眼闭一眼也就过去了,旅馆业对此的解释是:白天在旅馆待四小时,跟在公共浴室洗澡、茶馆品茗、饭馆用餐是一样的,要证件干什么。
这对男女就是在没有出示证件、证明的情况下入住“第聂伯旅馆”的。这种事前台对此再明白不过,这是过来那啥的,旅馆方面绝对没有生意上门往外推的道理,就让他们登记了姓名、住址,然后将其安顿在二楼拐角处的那个房间。老板齐克发现二人留下的姓名是丁嘉桢、封艳娟。以齐克的经验,这必然是假名,不过钱是真的就行。
之所以这样安排房间,就是预防有人过来捉奸,因为这道楼梯就设在两家之间的一条只有八十厘米宽的夹道里,出口没有门户,谁都可以上下,但通常并无外人出入——除了旅馆里的那些野鸳鸯偶尔遭遇捉奸时,对每对被安排在二楼的野鸳鸯都要关照一下拐角处那道门的情况,当然不会说“捉奸”,他相信野鸳鸯们的智商,如果这点儿领悟力都没有,还配通奸?后来调查得知,这二位,男的配偶是个富家女,三年前因车祸伤了腰椎,就此卧床不起,女的则是寡妇暗娼。
这在这对野鸳鸯完事之后离开的时候意外还是发生了,二人通奸者虽然没有遇见捉奸的,但遇见了抢劫的了,当时二人准备离开一开门,外面走廊里却一字儿站着三个女子。还是那个套路,为首的那个手持左轮手枪,另外两个端着勃朗宁,三支枪口冷冰冰地对着野鸳鸯,语气也是冷若冰霜:“不许动!举手!转身!进屋靠墙站着!”
二人不敢不从命,三个女盗站在两人背后,先命令封艳娟退后两步,然后将其身上的所有首饰——黄金项链、戒指、耳环,连同钱包一并没收,然后又从丁嘉桢身上取下金表、金笔、戒指以及钱包。女盗还在丁嘉桢的钱包里发现空白支票一张、提货单一张,于是就逼着丁嘉桢在支票上写下提取现钞三千万元(相当于现在的3万)。对那纸提货单却还给他。那支开支票又还给他的关勒铭金笔也还给了当事人。
接着还是老方式,女盗拿出准备好的绳子,命封艳娟绑住丁嘉桢的手足,又动手把封绑住,将两人捆作一团,撕了两方被单堵住嘴巴。临走时没忘记留下一块六寸见方上面绣着“巾帼团”三个字的人造丝帕,还告诉野鸳鸯她们是双枪王八妹的卫士。女盗离开“第聂伯旅馆”后,直奔附近的外滩银行,顺利提取了支票上开出的三千万元现金。
这个案件的案犯特征、作案手法、作案武器等均与之前两起案件相符,提篮桥分局自然将案件交由提篮桥分局、榆林分局联合专案组负责侦查。
组长宋宝道随即跟“第聂伯旅馆”老板齐克进行盘问,随即得知,那个女的真名叫张凤琴,三十三岁,住本市江宁区,系无业寡妇,有两个子女,生活来源除了帮人做做针线活儿挣点儿小钱,暗的就是出卖肉体。那个男的报的也是假名假址,真名叫李贝空,住北站区天目路。
我是清水阿娇,历史的守望者,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