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人明知酒驾违法
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执迷不悟
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现曝光近期
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查获的醉驾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酒驾曝光台
案例一
2025年3月3日,宋某礼,驾驶川A4Q**5号牌的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5年3月8日,王某,驾驶川Z8J**7号牌的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5年3月11日,谢某川,驾驶川Z25**9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5年3月11日,陈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5年3月15日,成某,驾驶川Z78**M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2025年3月26日,吴某,驾驶川ZUZ**1号牌的小型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七
2025年3月26日,陈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生命无价,远离酒驾!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