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世纪的欧洲,火刑、绞刑、轮刑仍被当作理所当然的“正义”手段。当司法充满恐吓与报复,当法律成为权力者的工具,当死刑几乎变成令人毛骨悚然的表演,有人却敢站出来质问整个制度的正当性——这就是贝卡里亚。
1764年,他在年仅26岁时,写下《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书随手一翻就是振聋发聩的金句,例如“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立法的唯一目的,就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该书的多个版本都广受好评
这些思想即使放在今天,也依然令人惊叹,当年这本书更是犹如惊雷,震动了整个欧洲,成为现代法治思想的起点。
有读者感叹道,其中的一些话或许需要学者思考多少个春秋才能得出。不夸张地说,这本书的洞见远超出刑法,是一种站在人类理性与良知之上的思想表达。
我们翻开历史发现,作为或者本应作为自由人之间公约的法律,往往只是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者成了某种偶然或临时需要的产物。
我们的感情是有限的,人们越是尊重法律以外的事物,他们留给法律本身的尊重就越少。
人类历史给我们的印象是:谬误好似无边的烟海,在这之上,漂浮着稀少的、混杂的、彼此远离的真理。
舆论使俗人和智者都受到折磨,它推崇的是美德的外表,而不是美德本身;它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把罪犯变成布道者。
伟人和富翁都不应有权用金钱赎买对弱者和穷人的侵犯……一旦法律容忍在某些情况下人不再是人,而变成了物,那么自由就不存在了。
勇敢这东西,要么闪烁在真理的光辉里,要么飞腾在欲望的火焰上,要么表现在危险的愚昧中。
恨是一种比爱更持久的感情,因为,恨从行为的持续中获得了力量,而爱却被行为的持续所削弱。
一些完全沉湎于最天然感情的人却仍然爱好严酷的法律,因为他们担心受到侵犯的心情比实施侵犯的愿望更为强烈。
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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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里亚本人也从不把自己局限在“法学”范围内,在他看来,当你站得越高越会发现真理是简明而相通的。如果你最近不知道读什么书,不妨换一个思路,翻开这本超越学科界限的经典,打破自己的思维框架局限。
这本书的第一版在短短几个星期内就被抢购一空,紧接着便不断再版,到18世纪末的时候,它的各种版本不下60种。
在贝卡里亚看来,犯罪并非源自个人道德的堕落,而是环境因素下人趋利避害的自然选择。贫富差距的巨大鸿沟、不平等的财产制度、压抑性的婚姻规范,以及社会对未婚母亲的苛责,都是导致抢劫、偷盗、走私、通奸甚至溺婴等犯罪现象出现的深层原因。
这种对犯罪原因的分析超越了当时主流的道德谴责和宗教惩戒观念,彰显出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由此出发他尖锐地指出,刑罚的作用仅仅在于社会防卫,因此应与犯罪行为造成的客观社会危害相称。他所主张的“罪刑法定”原则,明确了犯罪只能由法律规定,而非法官的随意解释,这在当时是革命性的观点。
贝卡里亚受霍布斯启发,也从“维护绝对主权”的社会契约理论作为逻辑起点,但转向了更加理性、人道、有限政府的启蒙主义方向。
此外,贝卡里亚主张刑罚应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用,反对不必要的残酷刑罚。他详细阐述了死刑的诸多弊端,指出残酷刑罚不仅难以产生长久的威慑效果,反而可能制造新的暴力循环,刑罚的威慑作用不在于其残忍程度,而在于其及时性、确定性与合理性。
一幅刻有托马斯·阿姆斯特朗于1684年受刑的画面显示,行刑者将其身体剖开、肢解后,尸体被煮至半熟,并撒盐与孜然,以防腐烂和鸟啄,后被运到各地公开展示。
他还极力主张严格区分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他甚至反直觉地指出,传统道德推崇的“古朴”往往制造着愚昧与暴行,而追求享乐和奢侈反而能催生出“人道、慈善及对人类错误的容忍”。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贝卡里亚拒绝道德,他只是揭示了道德自身的悖论,比如,不应对未真正违背道德的行为施加耻辱刑,否则会削弱对真正该受唾弃行为的刑罚效果。在贝卡里亚看来,法律如果越俎代庖地干涉个人的道德生活,只会陷入困境。法律的真正任务不是压制人的趋利避害本性,而是合理地加以引导,让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趋于一致。
从这样的初衷出发,贝卡里亚提出了一系列至今仍然先进的主张。例如,当人们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时,他已指出:法律绝不能让无辜者像罪犯一样忍受耻辱,那种使受害者处境恶化、却为攻击者提供便利的法律,是一种软弱而非预防犯罪的法律。
再如“法无禁止则可为”,贝卡里亚早已表达:“每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法律未禁止的事,只有如此,社会才是正当的,人们才会拥有无所畏惧的美德”;再如,针对“律师为何替坏人辩护”,贝卡里亚明确指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定刑罚,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必然是不正义的”。
正如他认为犯罪往往是社会教给人们的,他还提醒我们刑罚可能制造犯罪的恶性循环。为此,他提出了“最大多数人分享最大的幸福”作为衡量刑罚限度的功利性标准,这启发了后来边沁的功利主义。边沁第一次读到贝卡里亚的相关论述时,甚至激动地将他誉为“理性福音的第一位传递者”。
贝卡里亚(1738-1794)和边沁(1748-1832),贝卡里亚启发了边沁,使他进一步发展了功利主义理论。
很多思想,在发表的那一刻就开始老去,但这本书没有。《论犯罪与刑罚》用冷静、清晰而又坚定的声音,对世界发问。那些对酷刑、死刑、司法专断的批判,至今仍闪烁着锋利的光芒,激发着我们对正义的思考与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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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资料参考:《论犯罪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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