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遗失或拾得他人物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州一名男子捡到他人手机后因索酬不成竟怒摔泄愤。拾金不昧是美德,“拾金不退”可要担责!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日前通报了该案的审理结果,明确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要求。
这件事情最早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23年2月,广州一名男子李某捡到蔡某的手机,双方约定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地铁站出口见面协商,后因手机返还及报酬支付发生纠纷。
现场监控显示:李某从口袋掏出蔡某手机,先是猛力摔向地面,紧接着又捡起再次重重摔下,随后更是将手机朝地铁站楼梯口下方扔去,导致手机严重损坏、无法使用。蔡某随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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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蔡某于2020年花费约1500元购得此手机。2023年2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经提起复议被维持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与复议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赔偿。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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