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养儿防老,但是这么多血淋淋的事实让我们看到,养儿未必防老!
人老了,身体的慢病和卫生情况越来越复杂,照顾起来费时间精力和钱,很多年轻人或者是忙于工作没有精力照顾,或者是嫌弃老人,直接付钱丢到养老院,然后不管不顾。
2025年4月7日报道了一起非常让人愤怒的新闻。
男子将八旬老父亲安置养护院后,以2万元将其房屋过户自己名下,老人从养护院坠楼后家属竟然无动于衷,只顾着索赔43万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看到个新闻,简直气得人直拍大腿。
老人坠楼身亡,背后冷漠的亲情让人唏嘘
2023年7月10日,八十多岁的刘大爷被儿子刘先生带入一家养老院办理入住,刘先生说父亲有轻度的老年痴呆,一般是白天早上比较清醒,等到下午晚点了就有点糊涂了,特殊一点就是老人不爱洗澡而已。
养老院需要根据老人的精神身体状态程度来决定护理等级。最高期的话,就需要全天候24小时的一对一的单项服务,费用就比较高。
可是刘先生给老父亲办理了二级护理,就是一个员工可以护理4-6人,一个月只需要2300块钱,只需要伺候老人的日常起居,并不需进行要特别的照顾,老人可以随意走动,只要不出养老院大门即可。
双方合同约定15天的试住观察期,如果养护院养护不当,家属可以把老人接走。
养护院工作人员在护理照看过程中,感觉老人精神状态也蛮好的,沟通没什么问题,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人还挺精的。
而老人办理入住第二天,刘先生又来养老院接走父亲,说要带父亲出去吃饭,到下午四点多才送回来。
老人再次回到养老院之后,情绪变得非常暴躁,经常故意打骂护工,还故意暴力破坏养老院设施,嘴里一直说自己想回家。
面对老人的异常举动,养老院多次联系刘先生,还拍了视频给刘先生,都没得到回应,也没来看老父亲。
2023年7月19日,养老院外墙突然嘭一声巨响,刘大爷从二楼翻越护栏后掉了下来,因为刘大爷体型不矮,身材蛮胖,身体凿破防雨棚掉到地上。
养护院当场拨打120并通知家属,家属还没来,养护院工作人员自己陪着老人去医院了。
不幸的是,老人颅内出血严重,第二天不治身亡。
后来,警方排除刑事案件,确认刘大爷是自杀跳下来的。
经过监控调查显示,7月19日事发当天下午1点多,刘大爷趁着护理员到卫生间打水给其他人洗漱的间隙,悄悄带着行李包来到一楼准备出门,但发现一楼大门被锁,然后他就来到二楼。
刘大爷破坏了二楼的防盗窗,从二楼跳下,最终不幸身亡。
家属索赔43万,法院不惯着这种人
刘大爷去世后,刘先生以服务合同纠纷,状告养护院在明知刘大爷患老年痴呆,曾有两次走失的情况下,仍疏于管理,未能尽到应尽的照护义务,导致刘大爷死亡,公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43万元。
但是养老院不同意,认为刘先生送老父亲过来时,没特意强调刘大爷有老年痴呆,还办理了二级护理,医护人员不用随时照看,老人可以自由走动,这点刘先生是知晓的。
而且刘先生办理入院还签了一份责任承诺书,如果因为老人不听劝阻造成的摔倒、伤残、走失等事故,均由家属承担责任。
而且对于刘大爷曾经二次走失的情况,养老院给出解释,说第一次老人是跟着其他老人的家属来看望的时候,很精明地跟着其他老人的家属出去了,但是第一时间就被找回。
事后养老院加强了这个安检的流程之后,老人就再也没有说通过跟随其他家属走失的情况。
第二次其实不是走失,而是老人躲到养老院仓库里去了,因为他在养老院的每个区域,都是可以自行活动的,不被限制。
随着案件的调查,更可怕的一幕出现了!
原来在刘大爷办理入院的第二天,刘先生就迫不及待把老父亲接出去,是让刘大爷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两万元的低价将父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难怪刘大爷回到养老院就变得情绪异常。
他没有完全老年痴呆,有些事情他还是懂的。
把老父亲的房产算计到手后,刘先生就对安置在养老院的老父亲不管不顾了。
真是令人寒心啊!
养这种儿子几十年,到头来换来了什么?
家人的忽视与冷漠,这才是让老人丧失活下去意愿的真正原因。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22 条早说了,子女不能侵占老人财产,何况是含辛茹苦养育自己多年的父母啊,怎么忍心?
法院当然不会让刘先生这种冷漠的人啃食自己父亲的人血馒头。
法院认为,现因刘大爷已死亡,合同终止。养护院应将预缴费用扣除已经履行的9天后还给家属,驳回家属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大快人心!
结语
这些悲剧的背后,是老龄化社会的阵痛。
现在年轻人压力大,上有老下有小,确实不容易。
但父母养育之恩大于天,再难也不能拿老人的养老钱开刀啊!再难也不能弃养自己的父母啊!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好好珍惜父母还在的时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