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出台(引题)

推广直播带岗新模式 提高就业成功率(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近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经多年培育发展,江苏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绩显著,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仍存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作不规范,‘黑中介’、虚假招聘等问题,制约着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制定出台《条例》,目的是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已建成以114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6600多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运行主体,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每年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招聘、就业等服务超1000万人次。

“《条例》支持建立区域性、有特色、规范化的零工市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支持。”夏正芳介绍。

顺应人力资源市场线上业务发展需要,《条例》要求,江苏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上提供服务,明确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相关服务机构推进模式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顾潮表示,将坚持线下线上并重,既善于在线下“摆摊”,着力把就业服务嵌入到更多的群众生活场景中,也敢于在线上“吆喝”,持续优化升级数字化平台,重点推广直播带岗新模式,不断提高直播带岗的就业成功率。

为净化市场环境,立法加强了市场监管。《条例》要求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明确对举报投诉比较集中、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社部门应当将其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并可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警示约谈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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