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的李某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初某某,两人很快订婚。按照当地习俗,李某某家掏了34.99万元彩礼给女方。可订婚后没多久,两人矛盾爆发,感情彻底破裂,最终分手。



分手后,李某某要求初某某退还彩礼,但女方一家态度强硬,一分钱都不肯退。2024年2月,李某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初某某告上法庭。

法院介入后,事情才有了转机。法官调查发现,这笔巨额彩礼对李某某家造成了沉重负担,父母为了凑钱四处借债。而初某某一方却辩称,订婚时购置物品、办酒席花了不少钱,彩礼早就所剩无几。



这种说法简直荒唐!订婚花的钱难道不该由女方自己承担?凭什么把男方的血汗钱当成“分手补偿金”?更可笑的是,女方一开始咬死不退,直到法院施压才松口,这不就是典型的“能赖就赖”?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领结婚证,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法官从法理和人情两方面调解,最终初某某勉强同意退还17.5万元,但拖到2025年3月才兑现。

34万彩礼缩水一半,李某某的损失谁来弥补?女方一家摆明了就是吃准了男方的软肋,先狮子大开口要钱,感情破裂后还想把钱吞掉,这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如今高价彩礼成了某些人敛财的工具,订个婚动辄几十万,分手后却百般抵赖。法律虽然支持返还,但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女方总能找借口克扣一部分。

这种风气不刹住,只会让更多男性沦为“彩礼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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