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城郊司法所、翠江派出所,对城郊镇1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授课。
法治教育,以案示警
法治课上,检察官以“珍惜自由、敬畏法律”为主题,对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承担的检察监督职责,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关于罪犯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的几种法定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46条中违反社区矫正监管情节严重提请撤销缓刑的几种情形,通报了近2年县社区矫正对象中因再犯新罪、考验期内严重行政违法等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3起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
集体谈话,以教促矫
检察官对社矫对象进行集体谈话,告诫社矫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要严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一要严格遵守规定
认真履行报到、报告、外出审批等义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教育措施,杜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积极接受教育
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主动参加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提升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三要树立正确心态
正视自己的错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社区矫正,努力改正不良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四要珍惜改过机会
社区矫正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希望社矫对象珍惜这一机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决心和能力。
公益劳动,以身塑形
法治课后,社区矫正人员到滨江慈恩文化园进行公益劳动,劳动过程中,检察官与部分重点社矫人员沟通交流、拉起家常,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鼓励他们重拾信心,珍惜矫正机会,不断充实、完善自我,重新树立其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十分有意义,一定会好好珍惜机会,完成自身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下一步,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上精准发力,以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理念,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文案:王天祥
编辑:伍舒婷
初审:曾 勇
终审:李正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