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是驾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操作,但疏忽大意无视让行规则、无视路口通行规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月25日,来宾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合山市国道322线1940公里300米处,一辆白色小客车与一辆黑色小客车发生碰撞,无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当天,刘某驾驶黑色客车行至路口时,未减速观察路口路况,在实施右转弯时,与黄某驾驶的白色小客车发生碰撞,幸好双方均规范系好安全带,并未受伤。


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能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在此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转弯需注意

转弯行车时,由于车辆重心偏移存在盲区等情况,比平直路段行车更需要小心谨慎,车辆转弯时应提前减速,打开转向灯或使用手势发出信号,给后方车辆足够的反应时间,控制好车距。同时,优先礼让直行车辆先行,避免发生危险。在驾车过程中,驾驶人还要留意两侧车辆、行人动态,保持安全距离,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避让。

交警提示

机动车在转弯时

一定要提前打转向灯

提前减速

观察右后方非机动车道内来车情况

让直行车辆先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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