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雷阳 /文图
3月31日上午,申请人熊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公正廉洁 感谢法官 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李鑫的高效执法和司法为民精神表示感谢。
2024年5月,熊某与某建筑公司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建筑公司需支付熊某劳务报酬15万元。建筑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未履行义务,并在执行阶段申请再审。
执行过程中,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未收到中止执行通知的情况下,依法冻结了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账户冻结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建筑公司随即与执行干警沟通,说明已申请再审,请求解除账户冻结。
为平衡双方权益,执行干警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执行措施,要求建筑公司在指定账户存入足额案款作为担保,随后解除其他账户的冻结,确保企业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2月底,再审结果维持原判,建筑公司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扣划担保账户资金履行义务。熊某顺利拿到全部劳动报酬,并对法院既维护其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发展的执行方式表示高度认可。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创新涉企纠纷化解机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