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5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南阳市卧龙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查看认定结论—发放证书”。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认定批次”选择:
全市上半年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专升本在校学生);第二批次面向符合认定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5年4月7日8:00—4月18日17:00。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8:00—6月27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请参加第二批次网报和体检。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县市区选择):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所在县市区的教育体育局。
3.“考试形式”选择:
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是否在校生”选择:
所有申请人员统一选择“否”。
使用2025年应届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批次网报。如学历无法核验,需按照系统提示或参考附件(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修改,逾期未修改导致认定不成功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6.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若选择邮寄,请填写详细准确的收件地址。
7.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8. 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可现场提供)。
9.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到本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申请人不得自取。
1. 选择医院
所有在本机构认定的申请人请到车站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南阳市卧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体检中心体检,联系电话:13937797120;
为避免体检结果传输遗漏,所有申请人需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的指定医院体检。
本次认定不承认其它医院(本市和外市)的体检结果,不承认申请人自带或邮寄的体检结果。因未按要求体检导致认定不成功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7日至4月19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早上7:30开始,10:30后到场的当天不接待。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16日至6月2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早上7:30开始,10:30后到场的当天不接待。
体检医院及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 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医院提供;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手机号、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等信息。
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4.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 网上审核
“国家统一考试”及“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人不需现场提交材料,可于体检之后的5个工作日后,查看认定状态:
(1)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指还未完成线上审核,需等待工作人员依次线上审核;
(2)显示“材料待完善”的,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
(3)显示“材料合格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的,指已完成线上审核。
2. 现场审核
(1)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留言需至现场审核,或申请人属以下四类情况之一的,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
a、学历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b、普通话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c、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提供居住证原件;
d、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申请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毕业证书、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卧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377-63226903。
(3)办理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二批次:2025年7月1日—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的,均表明本次认定通过。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第一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5月上旬,第二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7月中旬。
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卧龙教育在线”及卧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二、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卧龙辖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四、认定机构
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其一在卧龙辖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卧龙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选择南阳市教育局。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现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认定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标准证件照。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微信公众号“卧龙教育在线”及“卧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1)学历信息核验问题
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
核验步骤: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登录本网站账号后,点击 “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学历证书信息”,通过“新增”选择“授权学信网学历”,根据页面提示使用学信网APP扫码授权后进行学历核验。
具体可参考本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如果按系统说明操作不成功,可尝试重新下载学信网APP或者换一部手机重复上述步骤。如果重复以上操作仍不能成功,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提供本人学信网学历核查结果截图、学信网手机APP扫码报错截屏或者本网站问题截图,以及本人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学习形式、毕业时间等各项信息,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收集信息后协助您解决学历核验问题。
2)无法核验的学历情况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信息,并且学历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核验。
以下情况系统无法核验:
a.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
b.早期取得的毕业证书。
c.取得毕业证后,个人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学历。
d.港澳台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上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核验类型进行学历证书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学历核验状态是“未核验”,需要您向认定机构提交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3)学历信息修改问题
学历信息的修改,仅限于“未核验”状态的信息,或在核验过程中自行录入的信息的修改。
如发现系统已核验的信息与您的证书信息不一致,请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您的学历信息,如查询结果与认定系统核查结果不一致,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邮件正文说明情况,提供账号信息、证书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附件。
4)学历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未核验的学历信息,需要您向认定机构提交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5)学籍信息同步问题
学籍信息同步适用于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此项操作需要在报名过程中完成。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籍信息,并且学籍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同步。
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需要通过“录入学籍”完成学籍信息添加。
学籍同步步骤: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在报名过程中同步,“请选择是否在校生”选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选项,点击“同步学籍”,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扫码授权后进行学籍同步。
具体可参考本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特别提示:报名中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的申请人,还需在“个人信息中心”新增或重新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具体可分别参考学历信息核验问题和学位信息核验问题详细说明。
6)学位信息核验问题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本网站暂不支持学位信息的在线核验。请根据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学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无需再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电话或邮件确认。
在学历校验类型中选择授权学信网学历,按照网站红字提示进行操作。更新成功后会在学历证书信息中增加一条核验状态为“已核验”的学历信息。
点击网页右上角业务平台,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按钮。
点击修改报名信息按钮,若是否在校生选的是“是”将其改为否,选择刚才新增的已核验的学历,点击提交。
来源:卧龙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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