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马拉松当事人被扒出是公职人员,而且是某地消防领导后,官方就沉默了。

对于你们的沉默,我没意见,但为了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请你们撤销成都太古里牵手门事件中,对董小姐和胡继勇的处罚。


同样都是被拍,同样都是拉手,为什么董小姐和胡继勇就要接受社会拷打,开除公职,身败名裂,而马拉松当事人就被保护的滴水不漏,甚至为了他们注销微博,控制评论,禁言删帖——这到底是为什么?

胡继勇最后的结果挺惨的,官方通报:鉴于其无视法律法规、顶风违规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给予胡继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上哪说理去?人家胡总跟董小姐只是牵了一下手而已,而马拉松的两位当事人可是全程十指紧扣,如胶似漆,还不停的勾肩搭背,这都没事,胡总欲哭无泪啊。



处理胡继勇的依据是《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那么鉴于目前的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这两项条例只对胡继勇和董小姐生效,而对马拉松当事人无效?

好家伙,原来法律法规,原来也得看人下菜碟。

碰见软柿子,就往死里捏,碰见有背景有后台的,那就三缄其口,讳莫如深,拒不回应,装聋作哑,注销微博,控制评论,禁言删帖……

我们一直在提倡“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最核心的一条不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怎么,现在都刑不上处级了?

如果连最基本的人人平等都做不到,那这个法律的准绳还有什么意义?跟欺软怕硬的恶霸还有什么区别?

如果非要维护马拉松当事人,我没意见,但为了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请把胡继勇和董小姐的处分给撤了,并且予以赔礼道歉——毕竟人家承受了两年的口诛笔伐,被亲人不耻,被社会鞭挞,凭啥呀?哦,你们十指紧扣跑马拉松就没事,我们逛街牵个手就十恶不赦了?

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做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法治社会更不应该是这样的。

都2025年了,还在上演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戏码,一瞬间让人梦回大清了。真的,太荒诞了。听我一句劝,赶紧给董小姐和胡总平反吧——就当你们是舍卒保车了,行不?

给“法治社会”个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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