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乡村里,我不太穿胸罩/胸口下垂的是一个女人悲剧史/喂养过一个孩子。也喂养过不多的几次情欲/他们对它没有不满,也没有赞美。留在上面的口水/很容易洗去/如果你能看见我穿胸罩的样子该多好/如果你能看见我把下垂的欲望抬高了两公分该多好

  本地有一位著名的文化学者,在当地一家报纸开辟专栏,写过许多文化小品文。其中有一篇文章,叫《羞色最美》,说世界上最美的颜色是羞色,人和其他动物的唯一区别就是,人做错事以后会不好意思,知道害羞、脸红、羞赧,你什么时候见过狗脸红过?

  汉语词典里,有一个词,叫“羞于启齿”,意思就是:有些事,可以做,但不能说,因为不好意思说,也就说不出来!

  但是,这位老先生,很明显是高估了我们有些同类做人、做事的底线和下限,他们做人也好,作文也罢,啥话都敢说,也都能说出来,也就是说不再羞于启齿!这其中,余某华,应该是本人较为佩服的一个!

  佩服她,不仅仅是因为她身残志坚,自学成才,用双手紧紧扼住命运的咽喉,做自己命运的主人,成为一位“响当当”的诗人,并且成为当地作协的半拉子主席!即便是和小男友产生情感纠纷,也是大大方方,不遮不掩,该爱就爱,不爱就分,该骂就骂,痛痛快快,淋漓尽致!

  不由让人感叹:做人当如余某华!

  这还在其次!

  

  

  

  更主要的是,这些年里,她深入体验生活,写下了一系列脍炙人口、动人心弦、引人入胜的诗篇!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到新近的杰作《从内衣店回来》,真的是黄诗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浪!

  我在想,连这些话都敢说、都能说的余某,她大概也可能和别人说过自己两口子作爱的过程!

  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我们总是应该和其他动物多少保持一点距离和区别!如果连这点区别都没有的话,那么,我们人类可能真的就沦落到连禽兽都不如的境地了!

  奇怪的是,这样的诗,她能写出来;比这更奇怪的是,这样的诗,居然还能引起一些人的赏析和评论兴趣来,洋洋洒洒,写上一大篇文字,将全诗分成四个部分来赏析!

  啧啧,真的是:见过不要脸的,但是真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世风日下、道德败坏到此等地步,还遑论什么公序良俗、核心价值?

  看来,要有流量,能变现,博眼球真的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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