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点装修钱,都半年多了,一直不还钱,现在生意又不好做……

法官,这个人太可恶了,开奥迪车都不还钱……

我要求强制执行!

3月19日

珙县人民法院通过一次执行

成功执结四起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当场向4位申请执行人

履行18万余元执行款


案起:商海浮沉,合同款起波澜

刘某系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向陈某购买装修材料,并约定付款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刘某却一直未能支付装修款项,陈某多次追要合同款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要求刘某于限期内一次性付清款项。刘某不以为然,未自觉履行给付义务,陈某无奈向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施压:执行亮剑,倒逼认清形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刘某,刘某依旧无动于衷,既不履行义务,也未按照要求如实申报财产,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未有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搜集线索查明,刘某名下有一辆被保全的奥迪车辆,于是执行法官前往车辆停放区域,并联系拖车和开锁师傅,准备执行该车辆。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刘某正在某小区租住的房子里休息,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将刘某带至法院谈话。

“我确实没得钱,你看我都租房子住,婚也离了。”

“那楼下停的车不是你的?又没欠很多钱,一辆车完全可以抵扣全部执行款了。”

“你看嘛,我全身上下就只有这些钱,我还欠得有其他人的钱,确实还不起。”

谈话中,了解到刘某还存在其他执行纠纷,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刘某在珙县人民法院还有三起类似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未执结,故决定启动四案集中执行协同模式。鉴于刘某心存侥幸想要逃避执行、不如实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刘某采取罚款并拘留的惩戒措施。

平衡:“打包”执结,铁杵终磨成针

在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迫于法律的威慑,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并当场向陈某等人支付了全部合同款。至此,四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主动且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是每一位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严厉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者,司法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供稿: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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