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群众在劳动争议中的“急难愁盼”。
原告刘某芹、常某飞系常某林父母。常某林任职期间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生活护理障碍、继发性并发症与工伤因果关系。常某林受伤后一直治疗,于2021年10月20日去世,就工伤待遇事宜,原告与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赵志伟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特殊性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赵志伟法官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双方诉求,认为该案调解处理会更好。调解中,法官充分运用法律知识, 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不仅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的法定责任,也让原告了解到合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途径。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数轮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原告支付工伤赔偿款,原告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下一步,宁江法院将继续坚持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探索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案件一次性解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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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