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寡母为何再嫁,兄弟手足无奈分家,年迈父亲一心求死,乡间百姓争相出家,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欢迎走进本期财经史话——繁荣的宋朝,靠啥搞钱。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这话有意思,注意它说的是知兴替,就是盛衰和改朝换代的进程,但没说以史为鉴可以总结教训,避免问题,因为古代史学家也看明白了——人类从不在历史中总结教训,所以才不断的兴替。

宋代财税内容写三篇,分别是:

(一)百姓争做穷人

(二)富人为国守财

(三)谁可以不交税

本篇是第一部分。

我以前写的文章中曾提到,在唐宋两朝各有一个阶段,民间经济从凋敝到略有恢复,不是朝廷轻徭薄赋造成的,而是统计执行出了问题。因为战乱,很多流民、佃户脱离了原有土地,或者返回了但没有在籍在册,也有新开垦的土地未被统计,或者人口、土地隐匿在氏族、免徭役的阶层名下等等,这些因素导致对征税税基数据上比较混乱。

这些财税“漏洞”,导致的对民间户籍、田亩归属、经济活动缺乏准确掌握,于是乎民间就喘了一口气,生产得以延续。而古代封建王朝大多数时候对民间宽松不是出于主观态度,相反,朝廷一直致力于尽可能地精准掌握纳税对象情况,以颗粒归仓为目标。

差役猛于虎

例如自北宋起,流民反过来刺激了按田亩征税来部分替代人头税,因为税官找不到人,但土地不长腿跑不了。同时,宋代朝廷从民间收取的财富,并非只有税,还有差役,甚至可以说差役造成的民间负担甚至更重。

宋代差役无所不包,从公建劳务、仓储、运输、收税、抓捕盗贼、各级官府的种种杂活,都摊派给民间百姓来承担。这是百姓在交完税之后,官府没有拿财政收入来承担责任,而是又把责任让民间承担了一遍。交税的也是你,干活的还是你,民间赢两遍的局面,所以宋代百姓与史书中宋代的繁荣无关,基本上都麻了。

宋代差役针对乡村百姓,行役针对城市居民(下篇再写)。差役的承担标准,是民户的财富,按照财富数量分为九个等级,比较富裕的前四等家庭承担差役,后面五等穷的则免除,当然官户、僧道、单丁户和全是女户也免除。

自宋太宗开始,一等户必须承担“里正”、二等则承担“户长”,逐级类推各等承担对应职责。看似穷人不承担差役,对贫富分化有积极调节作用,实则造成“均贫卡”效应,承担责任的家庭迅速沦为破产穷户,周而复始。


以至于,宋朝百姓开始想尽办法将自己变成又穷又寡,以降低家庭财富评级,以此躲避差役。具体做法包括家和田产都不要了,直接跑路;分家,哪怕没有足够劳动力,甚至耕种土地不积极,降低收入和户均人口;更夸张的是,因为宋代法律不允许有祖、父辈活着的时候,下面子女分家,于是百姓不得不让守寡的祖母、母亲改嫁,这样家庭里没有长辈,子女才可以分开户籍,这别说是宋代,就是现代,也是相当炸裂的操作。那么祖父、父亲如果健在怎么办呢?只能主动或者被动的去死,牺牲一个,保住家人不破产。

以下为部分大臣对当时事情的奏本:

宋仁宗时并州韩琦奏: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差役职责名)。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户等评级),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

宋神宗时韩绛奏: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子曰: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遂自缢而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其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减其户者。

类似的奏本很多,仁宗时有位官员曾写过一首诗,其中几句:寡时十八九,嫁时六十余,徭役及下户,财尽无所输,异籍幸可免,嫁母乃良图。

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都不是,只因苛政猛于虎也,死都不怕,就怕朝廷励精图治搞变法改革。宋代百姓为什么如此偷奸耍滑,为了躲避差役无所不用其极,有没有一种可能,搜刮的太过分了,这时候要回答一个问题:差役有那么可怕吗?至于到如此地步。

宋代早期差役还没那么普及,但是到了宋仁宗、宋神宗这两位任上,加上王安石开始变法,民间负担进一步加重。原本只有有产者承担的差役,后来连租种土地的客户也要被摊派。例如保甲法中无论主户(有田的)、客户(租田的),通俗的说小老板和打工人都得当牛马,都得承担差役。

说到王安石,提一下他变法中影响最恶劣的青苗法,其核心用现在的话说应该叫“农业消费贷”。农民春耕秋收,秋收之前的投入,正是百姓缺钱的时候,于是官方出资,给予政策性低息贷款。还是那句话,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实施过程中成了敛财的工具,贷款成了强行摊派,宋代百姓爱国举债,凡是这种出发点是好的,政治家当权者会不知道后面会走行么,只是立场决定了他们不在乎。我们现在义务教育的历史书,对王安石变法的描述不知道视角有没有变化,还是十几年前那种褒扬为主么?

宋代差役不是农闲的时候,去干干活那么简单,差役承担的是部分官府职责及其延伸。简单举例:前文提到“里正”、“衙前”这种差役职责,从乡间划片评选富户,上等户承担各种活,要承受官吏在执行过程中的压榨,比如运粮、管理物资这种差役,自费承担,带薪干活,若有损失必须负责赔偿;还有收税,这些富户并没有强力手段去保障完成征税数额任务,也不敢得罪地方上跟官府有关系的豪强门阀及其周边,那么税不足就只能自己补,补税倾家荡产,或者选择逃亡成为流民。

后来往往一有机会评上富户,上等户,立马跑路;而有前瞻性的做法,则是尽快使自己变穷,不存钱,也不经营、不好好种地。司马光就曾经描述“州郡差役之烦,使民无敢力田积谷,求致厚产,问其故,皆言不敢为也,今欲多种一桑,多置一牛,指抉以为衙前役矣”。

限制当和尚

宋朝某些时候,夸人有钱等于诅咒对方家破人亡。官户和豪强类似黄老爷和县长这种是不用承担的差役的,一乡的最富的一批普通人受威胁最大,第一波先是他们因为差役破产,然后第二档富裕的人跟着成了第一档,继续承担,继续破产或流亡,以此类推致民生凋敝。

此时可以说一句,朝廷的初衷是好的,抑制贫富差距同时增加国家收入,主要是下面执行的把事情搞的变了味。这里面还有个关键——如何评估百姓家庭财富划分等级?州县一级会派人挨家挨户核对财产,不但十分认真,而且竭尽全力去帮百姓家凑够满足差役摊派的家庭财产数额:

“应是在家之物,以致鸡犬、箕帚、匕筋已来,一钱之直,苟可以冲二百贯,即定差作衙前”,可以说想方设法帮助百姓成为有钱人,不放过任何一点,以至于富户标准一再降低。另外执行差役的过程由于是自费,而且出人出力,但差役可能是好几种,各部门分头摊派,导致一家人可能同时负担极重,以至于自己的事顾不得。

小富之家,干完了差役就可以当乞丐了,反而赤贫状况可以避免差役,所以即便是丰收的年景,农户甚至不敢有积蓄,储备粮食;还有很多人放弃自家田产,去给官户当佃农,可以躲避一些差役,尤其是卖掉田产跑到大城市作下等户,结合前面说的分家嫁母之类的。然而这些都是宋代朝廷严厉打击的行为,皇帝对百姓“恶意搬家”行为也下诏书要求严查,以及对这类流民主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

还有更离谱的,百姓集体出家,剃度为僧尼,是什么让那么多人看破红尘,躲避徭役才是遁入空门的动力。宋太宗时期,福建泉州地方曾上报:“剃度者数万人”,宋仁宗时,仅赵州就新增上千人当和尚。

后来朝廷发现和尚太多了,开始限制百姓出家,不仅要求有官方的度牒,而且限制比例,有的时期“三百人度一人”,而且当和尚需要参加经文考试;很快事情发展到更加抽象的地步,朝廷发现相出家的人太多,就开始卖度牒,也就是出家许可证,按说度牒是具体对应某一个人的,但是朝廷销售的度牒名字一栏是空出来的,也就是说花钱当和尚,可以买了就算,有点欧洲中世纪赎罪券的意思了。

而且由于度牒是硬通货,甚至可以承担一定的纸钞、信用证的作用,不仅可以交易商品,也可以

随着国库耗费增长,卖度牒的生意越做越大,宋仁宗卖了,宋神宗接着卖,到宋徽宗阶段缺钱,度牒不但涨价,而且出现强买强卖的情况,划分区域给指标,强行摊派和尚名额,宣和年间僧道数量已经突破百万。从太宗开始限制和尚数量,到徽宗强制令百姓当和尚,竟都是为了收钱,这种荒唐的历史,我每次看都觉得不真实,太荒诞了,现实的戏剧张力是远大于虚构作品的。

那时候的人们,谁家没有几个和尚亲戚朋友,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宋子民;比如大家熟悉的一篇课文《核舟记》上面记载的雕刻内容,是苏轼和朋友佛印和尚等乘船的场景,北宋开始僧俗之间的交往就很普遍,时代特色。

第一篇就写到这里,下一篇讲北宋商业繁华的真相,“藏富于民”的盘剥。

的意识到其多么紧要的时候,纠结路线是多余的,保障至少有一只幼鸟能落地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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