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同时,就关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的购房需求,中心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扩大异地贷款申请对象范围。取消购房人(含共同购房人)或其配偶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异地贷款的限制,支持存在上述情形的购房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贷款申请人。

二、优化贷款流程。取消申请异地贷款需先到贵阳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的环节,申请人可直接到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三、精简办理资料。一是取消还款账户资料,二是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收款账户资料,三是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卖方及配偶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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