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辛亥革命和清朝的灭亡
1.清末"新政"

在戊戌政变中,慈禧太后剥夺了光绪皇帝的一切权力,镇压了主张变法维新的资产阶级改良派。但是,为了讨好帝国主义列强,维护封建统治,她也不得不推行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方面的改革措施,史称清末"新政"。"新政"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编练"新军"。"新军"用西方营制编成,以洋操训练,使用洋枪洋炮,要求士兵具有一定的文化,军官则由国内外近代军事学堂毕业生担任。自1894年冬到清朝覆亡为止,实际上编练"新军"共约16万人。

第二,筹饷。清政府将"筹饷"与"练兵"作为"新政"的核心任务。内容包括增加税种;提高税率;将各地库存以及各项"陋规"收归中央政府;允许地方官自筹税收。此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加剧了人民大众与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

第三,废科举、办学堂、奖励留学。1901年9月14日,命令将各省书院中属省城者改为大学堂,属各府者改为中学堂,强调"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1905年9月2日,命令自明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结束了中国自隋唐以来延续1000余年的科举取士制度。12月6日,在中央政府成立学部。1910年,全国学堂有24696处,学生有130多万人,初步建立起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稚园各级,文、法、理、工、农、医、军事以及巡警各学科的教育体制。另外,1901年9月11日,命令各省选派留学生出国,并准许自费留学,以后陆续颁布有关留学及奖励章程。

第四,改革官制、整顿吏治。1901年7月撤销原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6部之首。1906年11月,命令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堂照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商部改并为农工商部,设邮传部,理藩院改理藩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1907年4月,将盛京将军改为东三省总督,设奉天、吉林、黑龙江3省巡抚。7月命各省将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增设巡警道、劝业道、留兵备处,设审判厅。

第五,振兴商务、奖励实业。1904年,公布《商律》(部分)、《公司律》、《商会简明章程》,并先在京师设立商会。1905年,颁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重订开矿暂行章程》、《奖励公司章程》、《改订奖励华商章程》、《试办银行章程》、《农会简明章程》等。1907年,设邮传部交通银行。1908年2月公布《大清银行则例》,将原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并先后对著名工商界人士给以名位荣誉。

清末"新政"的一些措施在客观上对传播文化和民主革命思想,对发展工商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封建官僚政治的腐朽黑暗一切照旧,有些措施激起人民的反抗,扩大了清政府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清朝的封建统治已经是风雨飘摇,岌岌可危了。


2.孙中山等的革命活动及政治思想

资产阶级革命派接受戊戌维新运动失败的教训,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建立了革命组织,成为革命的领导力量。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主要代表人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1866-1925)。

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了兴中会,以救国为宗旨。1895年2月,又在香港成立了兴中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为誓词。同年10月,兴中会密谋在广州起义,事泄失败。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与资产阶级改良派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出版许多鼓吹革命的宣传品,著名的有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革命军》,陈天华《猛回头》、《警世钟》等。

1905年8月,孙中山与黄兴、陈天华等人,以兴中会、华兴会(1904年2月在长沙成立)等革命小团体为基础,在日本东京创建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被采纳为同盟会纲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孙中山的政治思想集中表现为"三民主义"。他要求推翻清政府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1906年12月2日,在日本东京举行《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孙中山参照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结合中国封建时代的考试制度和御史监察制度,提出了革命成功后实行行政、立法、裁判、考试、监察"五权分立"制度,史称"五权宪法"。

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包括浏醴起义、粤桂滇边界6次起义,徐锡麟的安庆起义,黄兴领导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但起义都失败了。

为了抵制革命,清廷派大臣出国考察资本主义国家宪政情况,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涉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仍同封建专制没有什么区别。11月,慈禧太后、光绪帝死去,溥仪继位。1909年改元宣统,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令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立宪派在备省咨议局中占据了领导地位。1910年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满族8名,其中皇族又占5人,因此被讥为"皇族内阁"。清政府"预备立宪"的骗人伎俩已不能阻止革命的爆发,一场规模巨大的革命高潮随即到来了。


3.辛亥革命

1911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条件已经成熟。群众性的抗捐抗租、罢工罢市运动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奠定了群众基础。四川保路运动则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

1911年5月,清政府颁布铁路国有上谕,宣布各省商办干路一律收回,随即同英、德、法、美4国银行团签订了借款合同,将从中国人民手中夺得的权利拱手让给了帝国主义。此举立即引起各地的保路运动。四川保路运动尤为波澜壮阔,至8月,重庆、郫县、江津、温江等各地成立保路同志协会近70个,会员数十万人。四川总督赵尔丰对群众进行镇压,造成流血惨案。

在清政府全力应付四川保路运动的时候,湖北新军中的文学社和共进会等革命团体乘机发动了武昌起义。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1日晨革命军占领总督署,全城光复。汉阳、汉口也先后为革命军占领。11日,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成立。由于革命士兵缺乏政治经验,清湖北新军协统黎元洪做了湖北军政府都督。11月,湖北军政府公布《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它是全国第一个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拟定的地方宪法,对起义各省军政府具有指导作用。

武昌起义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资产阶级革命派和全国人民。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上海、贵州、浙江、福建的新军先后起义成功,并建立了军政府。江苏、广西、安徽、四川、广东先后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

广大人民群众在各省起义过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军士兵、会党群众、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城市贫民、海外华侨、爱国士绅、少数民族都投入到反抗清朝专制统治的革命中来。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新政权中表现出软弱性,使立宪派和旧官僚的力量不断增强。

1911年10月27日,清廷起用袁世凯为钦差大臣,授予指挥湖北军事的全权。11月1日,清军攻陷汉口。同日,摄政王载沣宣布解散"皇族内阁",交出全部军政大权,袁世凯成为内阁总理大臣。

11月下旬,各省代表议决承认武昌为中华民国中央军政府,以鄂督执行中央政务。接着14省代表会议在汉口英租界召开,筹备成立中央临时政府。

12月2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于是代表会议决定以南京为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各省代表随即自武汉齐集南京。25日,同盟会总理孙中山自海外归来。

29日,17省代表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到南京就职,发布《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告全国同胞书》等文件,正式宣告中华民国的诞生。1月3日,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确定临时政府组成人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28日,又成立南京临时参议院。

1912年2月12日,清朝皇帝接受中华民国对皇室的优待条件,正式退位。这样,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朝垮台了,延续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政体也随之结束。

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给中国人民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解放作用。从此,民主共和的观点深入人心,任何人想复辟封建统治都注定要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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