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离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月19日,舟山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舟山市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图源:舟山市卫健委

意见稿要求:到2027年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4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村卫生室70%上以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3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优化职称晋升政策方面,意见稿强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意见稿明确: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分配中重点向全科医师、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固定优化+流动兜底”,完善基层服务网络

意见稿通过优化资源布局、精准建设机构、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和完善巡回服务,构建起更加完善、全面覆盖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以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优化基层卫生资源布局

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社区)合建村卫生室。原则上,百人以下岛屿根据迁居情况适时撤销村卫生室。

分级分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准建设

按分类标准配齐医疗设施设备,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绩效。支持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设成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次中心)、社区医院。

规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

持续推进村卫生室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建设,提高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推荐标准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对所辖的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持续完善基层巡回医疗卫生服务

对于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集中养老机构和服务能力较为薄弱的村卫生室,通过巡回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原则上,每个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点每周提供1-2次服务。

“全程管理+特色优势”,夯实健康守门人制度

意见稿从医疗联合体建设、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以及签约服务行动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夯实健康守门人制度,为居民提供全周期、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打造“联动高效”的高水平联合体

持续深化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医联体、医共体建立长期派驻机制,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服务。

提升“全专结合”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全科医学为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特色专科、拓展诊疗病种。健全“全专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住院服务和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

提供“暖心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推进以健康体检为基础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管理,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签约有感”专项行动

着力推动功能签约向有偿签约转换。丰富签约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增强签约对象获得感。以老年人为重点,根据签约对象年龄、健康状况、生活能力和认知能力等进行分类管理。

“按需配置+区域统筹”,打造担当有为的基层队伍

意见稿通过统筹人员管理、完善人才招育、优化岗位职称政策和薪酬激励机制,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实行县乡村医卫人员统筹管理

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为单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养、统一调配使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基层卫生人员配置应与辖区居民人口分布相匹配。在保障海岛及渔农村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的基础上,基层人力资源配置向城区、县城所在地等人口密集区域和社区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集中。用足用好现有编制,提高编制使用率。乡村医生退出后人员缺口,按“减一招一”的原则及时在现有核定编制中予以保障。

完善基层人才招育政策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大学生村医赋能计划”“万医进修”项目。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生,可采取灵活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对紧缺专业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推动定向委培和中医师承培养扩面提质,定向培养名额分配及专业设置向全科医生倾斜。在医联体、医共体内建设以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共同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年累计进修200人次以上。采取人员“上修下沉”的方式,保证派出单位正常诊疗力量。

优化岗位管理及职称晋升政策

贯彻落实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不高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等级对应标准核定。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离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激励机制

调整完善奖惩并举的薪酬激励机制。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机构管理、群众认可等情况为重点,建立完善基层绩效评价体系。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可按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标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经费按原渠道保障。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分配中重点向全科医师、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试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年薪制。

“改革引领+强基增效”,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意见稿从财政补偿、医保政策、改革攻坚和数字化改革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基层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基层财政补偿机制

完善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当量内容及固定单价,充分发挥财政补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符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基本公共卫生当量予以足额购买。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延时门诊等项目以合理当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地处边缘乡镇且因服务人口较少等客观因素造成收入不足难以弥补正常运行的,应确保其在编人员平均收入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相衔接。

完善医保政策支撑

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家庭责任医生有偿签约的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和慢病门诊享受提高3个百分点的签约待遇。医保基金预算安排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重点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预算增长比例。实行医共体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预算统筹管理,医共体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预算指标可合并使用、统一决算。动态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突出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推动基层卫生改革攻坚

实施“1+4+36”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行动。“1”是坚持全市改革攻坚一盘棋,重大改革任务全市统一谋划、协同推进。“4”是以四个县(区)为单位,打造基层卫生改革“一县一策”。“36”是全市3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选一项改革任务,打造基层卫生“一院一品”服务提升项目。

推进数字化改革

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口信息、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门诊号源和大型仪器设备检查优先向基层开放,拓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同城共享。

来 源 / 舟山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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